雖然沒有權力,但是可以堅持到底-從「足利事件」看律師的角色與責任
司法改革雜誌第97期,2013年8月號 文/王信仁 執業律師、《冤罪》共同譯者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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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登於司法改革雜誌第102期,2014年6月號 文/王漢威(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生) 伍、我國 […]
原文刊登於司法改革雜誌第102期,2014年6月號 文/王漢威(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生) 壹、前言 […]
文/吳晶晶 平冤志工、台大法律系學生 冤罪不是只存在殺人或強制性交等重罪,那些發生於社會邊緣人身 […]
文/林裕晟 (平冤志工、東吳法律系學生) 5月23日在靜宜大學舉辦的「『法律』與『 […]
文/林裕晟 (平冤志工、東吳法律系學生) 在台灣,許多冤案的發生都與台灣鑑識制度的 […]
文/黃芷嫻 平冤辦公室主任 超過大半年沒再踏進監所探望當事人,一早發車前往台南監獄 […]
文/吳桂瑛 平冤法務 一早睡眼惺忪搭著高鐵,望著窗外由水泥建築慢慢的轉變成綠油油的 […]
文/徐偉群 中原大學法學院財經法律系副教授 有位同學張貼了一則人頭帳戶再審聲請裁定中,檢事官詢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