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見的二三事】什麼都不想要

當天我們想買郵票給阿貴,誰知監所福利社說現在不賣了

 

文/黃芷嫻 平冤辦公室主任

 

超過大半年沒再踏進監所探望當事人,一早發車前往台南監獄,看到手拿二隻話筒的林金貴(殺人案,無期徒刑),有種雙槍俠的詼諧感。

不太知道如何形容林金貴給我的感覺,大概就是單刀直入、有話直講吧。

以前每每詢問當事人是否需要什麼物品-監所內什麼都要錢,舉凡信封信紙、郵票到內衣褲等所有民生用品-總是得到大同小異的答覆:

「這裡一切都好」 (受冤被關在這怎麼會一切都好呢?)
「什麼都不缺,真的」 (最缺的應該就是人身自由,包括說真話的可能吧?)

 

我們總是想為受冤的人做些什麼,而他們也總是擔心我們付出太多。

 

大概是在第一次接見的過程中我發現自己的愚蠢。當時我與鄭性澤見面,閒聊中問及所內生活及與所方人員的互動等事,只見阿澤眼神游疑了一會,「大家都很好啊!」,相信大家真的都對阿澤很好(唯一不好的是,我竟不知接見時所有通話都由所方在另一端監控著)

 

這次探望林金貴,倒是聽到很不一樣的答案。

 

「什麼都不要。裡面很小啦,空間都不夠了,沒地方放」。

 

原來,一個牢房擠了12、13人。台南監獄核定收容人數為2863名,目前實際收容人數為3118人(2015.4.28),超收255人(超收比例8.9%)。原來,什麼都不要,並不是什麼都不需要,但弔詭的,「不需要」反而才是最務實的決定(監所超收問題的探討可看這篇)。

 

這篇網址: http://m.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65063#sthash.dv8rvWKb.dpbs

與受刑人會面除了每月的第一個週日是假日外,其餘接見日均為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對於大多數的家屬來說平日會客已屬不易,何況是老家在雲林而「身陷」台南的阿貴。已經一年以上沒見到家人的阿貴,一路從高雄監獄移監至屏東,再移監至台南,「我想移監到雲林,但不行」(移監作業要點看這裡)。

這裡網址:http://www.moj.gov.tw/fp.asp?xItem=74602&ctNode=27465

 

「快受不了了,都關了7年半,很想叫姊姊放棄我,我到底是害到誰要這樣被害?我又不是會講話的人…」,已經關在牢中7年半的阿貴,不間斷的、瑣碎的說著自己的心情,好像不是為了說給誰聽,純粹只是為了想說話而已。

「沒有人相信我從小一開始就唸啟智班(放牛班)」,為了搞懂法律、為了幫助自己,「我就是苦讀(法律條文)啊」。「什麼都不想要」的阿貴,最需要的是了解法律,如同他寫信告知需要六法、詢問某些法律問題般。

阿貴想搞懂法律但也不相信司法。會面終了前,林金貴撂下這句話,我們相視無言:

「我就不相信聲請再審會通過,官官相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