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應該被這樣對待」~了解鄭性澤案,支持鄭性澤
這麼多的史無前例,是14年苦牢歲月,刻在鄭性澤額上的印記;也希望這是司法願意面對錯誤、承擔責任的徵兆。
這麼多的史無前例,是14年苦牢歲月,刻在鄭性澤額上的印記;也希望這是司法願意面對錯誤、承擔責任的徵兆。
民間團體有感於司法高度仰賴科學調查審理、認定事實,法庭科學的可靠與可信至關重要,為了促使蔡英文於就任總統後落實關於司法科學相關的司改政見,並且使得法庭科學獲得重視,民間團體組成「司法科學推動聯盟」。
繼台中高分檢為死囚鄭性澤聲請再審,創下司法史上檢察體系為死刑確定判決聲請再審首例,鄭性澤案義務律師團也隨即聲請再審,台中高分院同意併案審理,亦創下檢辯雙方共同為死囚利益聲請再審之首例。台中高分院訂於4月12日下午2時30分傳訊鄭性澤出庭,法院首次為死刑案件再審裁定准駁前傳訊被告開庭,鄭性澤案再度創下首例。
繼台中高分檢為鄭性澤聲請再審,創下司法史上檢察體系為死刑確定判決聲請再審的首例,義務律師團也隨即聲請再審,台中高分院同意併案審理,創下檢辯雙方共同為死囚利益聲請再審之首例。4月12日下午2時30分台中高分院將傳訊鄭性澤出庭,鄭性澤案義務律師團將於開庭後舉行記者會說明開庭經過。
最高檢主動針對定讞後死刑案件重啟調查,以免冤抑,本會予以肯定
;死刑審理:沒有最嚴謹,只有更嚴謹,期許審查小組無須以受判決人否認犯罪、待決未執行為限,通盤檢視死刑判決之程序與事實上瑕疵,並呼籲此覆審機制擴大至死刑判決以外之案件,進一步建立起我國的「完善定罪小組」。
為讓DNA鑑定能更有效地救濟無辜,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共同研究,提出《刑事案件確定後去氧核醣核酸鑑定條例》草案,與長期關注司法人權的顧立雄立法委員、尤美女立法委員共同呼籲政府應建立刑事判決確定後DNA鑑定聲請制度,讓DNA鑑定徹底發揮其伸張正義、平反冤獄之功能。
為讓DNA鑑定能更有效地協助司法救濟無辜,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共同研究,提出《刑事案件確定後去氧核醣核酸鑑定條例》草案,並與長期關心司法人權的顧立雄立法委員、尤美女立法委員於陳龍綺冤罪平反兩週年前夕,舉行草案說明記者會,呼籲政府建立制度。
就在2016年3月18日這一天,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為死囚鄭性澤聲請再審,史・無・前・例。這和兩年前的318同樣是源於可貴的「自我覺醒」,兩年前起於公民民主運動的覺醒,兩年後的同一天,檢察官為鄭性澤聲請再審,可謂是司法自我覺醒的開始。
案發現場附近的監視器曾拍攝到兇嫌為一名髮長及肩的男子,鳳山分局根據畫面及證人描述之內容所公布兇嫌素描照,也清楚顯示兇嫌之髮長及肩。經家人查找,發現案發前2個月(2007年3月5日)林金貴曾於相館拍攝一張半身照,顯示林金貴為短髮,證明林金貴並非兇嫌。
經過一年調查,律師團發現更多林金貴不在場的證明,其中林金貴家人提出林金貴於2007年3月於相館所拍攝的半身照片,顯示林金貴當時為短髮,而案發現場附近監視器畫面所拍攝到兇嫌髮長及肩。律師團將再次為林金貴聲請再審,於3月17日上午向法院遞狀,並舉行記者會說明林金貴案,希望法院開始再審,重新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