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性澤的自由路】 鄭式再審,走出司法百慕達
平冤實習生、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研究生 江伯偉 2016年5月3日,鄭性澤不急不徐的步出台中看守所,投入一 […]
平冤實習生、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研究生 江伯偉 2016年5月3日,鄭性澤不急不徐的步出台中看守所,投入一 […]
平冤實習生、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研究生 劉育伶 在第5231天,數字終於停止了。當法院宣布評議結果:「鄭性 […]
平冤實習生、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研究生 余天愷 看著鄭性澤先生與母親緊緊擁抱,畫面頓時模糊濕潤了起來。「我 […]
平冤實習生、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研究生 羅開 「自由」對我們來說太理所當然,但對一個失去十四 […]
這麼多的史無前例,是14年苦牢歲月,刻在鄭性澤額上的印記;也希望這是司法願意面對錯誤、承擔責任的徵兆。
繼台中高分檢為死囚鄭性澤聲請再審,創下司法史上檢察體系為死刑確定判決聲請再審首例,鄭性澤案義務律師團也隨即聲請再審,台中高分院同意併案審理,亦創下檢辯雙方共同為死囚利益聲請再審之首例。台中高分院訂於4月12日下午2時30分傳訊鄭性澤出庭,法院首次為死刑案件再審裁定准駁前傳訊被告開庭,鄭性澤案再度創下首例。
繼台中高分檢為鄭性澤聲請再審,創下司法史上檢察體系為死刑確定判決聲請再審的首例,義務律師團也隨即聲請再審,台中高分院同意併案審理,創下檢辯雙方共同為死囚利益聲請再審之首例。4月12日下午2時30分台中高分院將傳訊鄭性澤出庭,鄭性澤案義務律師團將於開庭後舉行記者會說明開庭經過。
就在2016年3月18日這一天,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為死囚鄭性澤聲請再審,史・無・前・例。這和兩年前的318同樣是源於可貴的「自我覺醒」,兩年前起於公民民主運動的覺醒,兩年後的同一天,檢察官為鄭性澤聲請再審,可謂是司法自我覺醒的開始。
2002年台中十三姨KTV警察遭槍擊命案,鄭性澤經法院認定開槍殺警,2006年死刑定讞。救援團隊三次向台中高分院聲請再審均遭駁回。監察院於去年提出調查報告,認定案情有疑有冤,檢察總長也於去年為鄭性澤提起非常上訴,近日最高法院已駁回。救援團隊在4名新任大法官就任這天,正式為鄭性澤受到的不公平審判向司法院聲請釋憲。
8月27日最高法院駁回檢察總長顏大和為死刑冤案鄭性澤所提起之非常上訴。鄭性澤救援團隊深表遺憾,並將尋求再審證據,繼續為鄭性澤申冤。「沒有無辜的人枉坐冤獄」才是法安定性的真正內涵,讓有疑案件重新審理,有冤被告獲得平反,才能建立起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救援團隊將再接再厲,永不放棄,繼續為鄭性澤提出非常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