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性澤的自由路】為自己著想,並且讓鄭性澤也享受這份自由

平冤實習生、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研究生 羅開

 

「自由」對我們來說太理所當然,但對一個失去十四年自由的人來說,當他重獲時不禁吶喊:「自由的感覺真好!」

鄭性澤帶著14年的「家當」,步出台中看守所。照片∣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試著想想看,若今天你對社會的了解仍然停留在十四年前,因為想打電話而和身旁的母親借了電話,而她遞給你的是,一片玻璃和金屬的混和體(智慧型手機),當你困惑的告訴她你不會使用時,母親亦困惑的不解為何你不會使用,社會上的進步太習以為常;但對一個與社會隔離許久的人來說,跨越這道鴻溝相當艱難。再試想,由於看守所沒有鏡子,這段期間沒有機會看到自己的面貌,再次從鏡子仔細端視容貌已是十四年之後,才發現歲月紮實地刻畫在臉龐上,好比小說《別相信任何人》中,突然發現外表已不是印象中的輪廓了。由於司法機器的錯誤讓鄭性澤先生失去了十四年的時光,更差點剝奪了他的生命,這樣的成本似乎來的太高,因此我們不得不正視冤案的問題。

在鄭性澤先生獲釋後,各家新聞爭相報導,網路上的新聞更是即時更新,相關報導下方有許多網友留言,除了一些幫鄭加油打氣的勉勵外,更多的是負面、激進的言論,瀏覽這些留言讓我心中生起了一股寒意,對於一個冤案的被害人居然能以這樣的字眼謾罵,可見我國人民對於曾被判死刑判決的人如此恐懼,即便證明其無辜仍有許多人不願接納,而媒體常也為了迎合需求,做出人民想看的批判。這樣的現象我認為是危險的,總會讓我想到日劇《Legal High》主角古美門律師說的:「真正的惡魔,正是無限膨脹的民意,是堅信自己是善人,對落入水溝的骯髒野狗進行群毆的善良市民。」台灣正是處在一個這樣的階段,一個善與善對立的階段,或許藉由鄭案能帶來一個冷靜溝通的平台。

鄭性澤的案件在許久以前便耳聞多次了,第一次聽到的場景仍歷歷在目,但中間很長一段時間鄭案都沒有消息;因此對我來說,鄭案就如同一部停刊許久的漫畫,作者正是我國的司法,終於願意繼續動筆讓我們看到他的結局。十四年真的太久,久到讓人轉換了不同的心境,讓鄭性澤先生在法庭上吐出了令人動容的這段敘述:「因為我被羈押⋯雖然原審判決判我死刑確定,但因為有很多人幫我平冤、平反,所以我對原審判決不會有所怨恨。」當然他也可以選擇憎恨,而不這麼做的原因不得而知,畢竟我們沒有這樣十四年的經歷,而我們也不希望出現下一個鄭性澤。鄭性澤先生選擇了原諒司法,而媒體與人民是否也該解開對他的無形桎梏呢?法國思想家伏爾泰曾說:「為自己著想,並且讓他人也享受這份自由。」言論自由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讓鄭性澤先生也享受這份得來不易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