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冤快訊】東港船長陳火盛再審無罪(2021.02.25)
2021年2月25日,高雄高分院109年度再字第1號判決陳火盛無罪! 陳火盛船長於2009年5月捲入這起運毒冤 […]
2021年2月25日,高雄高分院109年度再字第1號判決陳火盛無罪! 陳火盛船長於2009年5月捲入這起運毒冤 […]
2017年,冤案平反者陳龍綺先生擔任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委員,在司改國是會議第一分組倡議刑事補償制度 […]
10月23日,高雄高分院109年度聲再更(二)字第3號裁定東港船長陳火盛案開始再審並停止執行,8年失去自由的日 […]
2017年,冤案平反者陳龍綺先生擔任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委員,在司改國是會議第一分組倡議刑事補償制度之改革,經過3 […]
2020年6月10日,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通過許倍銘老師冤案的調查報告,監察院委請台大心理系副 […]
2020年6月19日,司法院大法官作出釋字792號解釋,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無辜者吳育明也在釋憲聲請 […]
【蘋果日報投書】無罪之後,重生之前(2019.11.24) 司法院於日前發布新聞稿,通過《刑事補償法》修正草案 […]
自由廣場》 冤案從來沒有句點(2019.11.21) 冤案,從來不會在獲判無罪之後,就畫上句點。 現行刑事補償 […]
在召集人陳龍綺的倡議下,無辜者關懷行動小組向法務部矯正署陳情,籲請正視無辜者在監處境,經政府機關提出調查指出冤抑或由檢察體系為其提出非常救濟之案件,應優先考量給予假釋、停止執行、暫緩執行等處分,避免繼續關押,加深冤案之傷害。不讓無辜者有冤難申是政府落實發現冤案與救濟無辜該有的作為。
台灣版定罪完善小組即將起步,如何最佳化檢察體系內的有罪案件審查機制,縮短無辜者冤罪平反路程,有待各方共同合作,本會深盼在此制度下,未來有更多無辜者透過檢察體系獲得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