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稿】改善無辜者在監處境 矯正署發函各級機關辦理
在召集人陳龍綺的倡議下,無辜者關懷行動小組向法務部矯正署陳情,籲請正視無辜者在監處境,經政府機關提出調查指出冤抑或由檢察體系為其提出非常救濟之案件,應優先考量給予假釋、停止執行、暫緩執行等處分,避免繼續關押,加深冤案之傷害。不讓無辜者有冤難申是政府落實發現冤案與救濟無辜該有的作為。
在召集人陳龍綺的倡議下,無辜者關懷行動小組向法務部矯正署陳情,籲請正視無辜者在監處境,經政府機關提出調查指出冤抑或由檢察體系為其提出非常救濟之案件,應優先考量給予假釋、停止執行、暫緩執行等處分,避免繼續關押,加深冤案之傷害。不讓無辜者有冤難申是政府落實發現冤案與救濟無辜該有的作為。
鄭性澤案再審已經於今天早上11:00台中高分院宣判無罪!鄭性澤早上在台中高分院前表示「很感謝司法還我清白」⋯⋯
蘇炳坤先生於1987年遭認定有強盜、殺人未遂罪成立判刑15年確定,於2000年經總統為罪刑無效之赦免。然赦免並未清白,在司法上蘇炳坤仍為「有罪之身」。為此,蘇炳坤於2016年向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申冤,今年5月聲請再審,經台灣高等法院於今日(9/19)裁定准予開始再審。
台灣版定罪完善小組即將起步,如何最佳化檢察體系內的有罪案件審查機制,縮短無辜者冤罪平反路程,有待各方共同合作,本會深盼在此制度下,未來有更多無辜者透過檢察體系獲得平反!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於106年4月18日裁定林金貴殺人等案件開始再審,並停止刑罰之執行。今日4月21日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停止執行,林金貴在遭到3116天的關押後,重獲自由。,
昨日(11月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刑事案件確定後去氧核醣核酸鑑定條例》,正式建立刑事判決確定後DNA鑑定聲請制度,讓DNA鑑定徹底發揮其伸張正義、平反冤獄之功能。本會深表肯定,並感謝長期在國會支持平冤法案的尤美女立委、周春米立委、段宜康立委、前立委顧立雄主委,盼在新制建立後,身陷囹圄無辜者可以更快獲得平反。
日前警政署長留言表示對於鄭性澤獲釋「深表遺憾」,針對監察院對有罪判決之質疑與本案再審之理由,將於法庭上提出「強而有力的駁斥」。警政署長的發言顯已預斷鄭性澤為有罪,其未秉持公務機關公正之立場,鄭性澤平反大隊特此提出強烈抗議。
這麼多的史無前例,是14年苦牢歲月,刻在鄭性澤額上的印記;也希望這是司法願意面對錯誤、承擔責任的徵兆。
民間團體有感於司法高度仰賴科學調查審理、認定事實,法庭科學的可靠與可信至關重要,為了促使蔡英文於就任總統後落實關於司法科學相關的司改政見,並且使得法庭科學獲得重視,民間團體組成「司法科學推動聯盟」。
繼台中高分檢為死囚鄭性澤聲請再審,創下司法史上檢察體系為死刑確定判決聲請再審首例,鄭性澤案義務律師團也隨即聲請再審,台中高分院同意併案審理,亦創下檢辯雙方共同為死囚利益聲請再審之首例。台中高分院訂於4月12日下午2時30分傳訊鄭性澤出庭,法院首次為死刑案件再審裁定准駁前傳訊被告開庭,鄭性澤案再度創下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