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稿】立院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再審部分條文修正草案(2019.12.10)
【聲明稿】 改革再審程序,保障被冤權益,企盼所有冤案終有平反的一天 共同聲明團體: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冤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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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若嘉 編|邱舒恬、柯昀青 引言-林志忠律師 1782年,英國一處海邊的居民認為堤防的不當興建造成港口淤積 […]
文|鄭丹瑀 編|林晏竹 2019平冤年度論壇——鑿刻巨石:司法科學與冤案救援,邀請到曾於鄭性澤、陳龍綺案中提供 […]
2014年3月26日,是改變陳龍綺命運的日子。歷經司法五年的折磨後,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在這一天宣布再審,迎來了陳龍綺無罪的判決。
2018.08.26 @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2018年度論壇 主講|羅士翔執行長、李東柏法官、蕭逸民前主任 主持 […]
2018.08.25 @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2018年度論壇 主講|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日本無辜計畫、新加坡無辜計 […]
最高法院於2月7日針對后豐大橋殺人案再審抗告案,裁定王淇政、洪世緯開始再審,並停止刑之執行,隔日2月8日,駁回檢察官抗告,蘇炳坤案確定開始再審。台灣司法兩起重大冤案在最高法院的審理下將正式重啟審判
在召集人陳龍綺的倡議下,無辜者關懷行動小組向法務部矯正署陳情,籲請正視無辜者在監處境,經政府機關提出調查指出冤抑或由檢察體系為其提出非常救濟之案件,應優先考量給予假釋、停止執行、暫緩執行等處分,避免繼續關押,加深冤案之傷害。不讓無辜者有冤難申是政府落實發現冤案與救濟無辜該有的作為。
2016年年底,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正式展開,2017上半年,進入第二階段分組會議,將人民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