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冤案鄭性澤有待平反,莫讓枉死憾事重演
今日監察院通過李復甸監察委員調查報告,指出死囚鄭性澤案六大疑點,認為不應判處死刑。報告指出,鄭做筆錄時血壓極低(僅42),無論是因受槍傷、被刑求或者疲勞,自白都非任意性自白。而羅武雄驗屍,體內有利度卡因與大量酒精,可能增強心臟中槍後的反應能力,此應足以動搖原判決的認定,應構成再審事由。
今日監察院通過李復甸監察委員調查報告,指出死囚鄭性澤案六大疑點,認為不應判處死刑。報告指出,鄭做筆錄時血壓極低(僅42),無論是因受槍傷、被刑求或者疲勞,自白都非任意性自白。而羅武雄驗屍,體內有利度卡因與大量酒精,可能增強心臟中槍後的反應能力,此應足以動搖原判決的認定,應構成再審事由。
「冤」這個字是「兔」上面戴一個「帽子」(冖)。我們故意用蠟筆的質感畫在他頭上,很像我們小時候,把不喜歡的人的照片畫上眼鏡、長角、長鬍子。一個人被冤枉,其實就是這種感覺:它不是你本來的樣子,只是被別人加上一個不是你的樣子。這個案子有太多的疑問、太少的證明。我們非常希望這個案子能夠有重新調查的機會。
鄭性澤的案子,讓我深深感受到:冤錯案會傳染,冤錯案會被複製!這二個案子竟是驚人的相似!這個案子的檢察官、一審、二審、三審的這些法官們,他們的「懷疑」太少。法院判他死罪,老實講,只有一個刑求的自白,再加上一個荒謬的鑑定。我確信,鄭性澤極可能是被冤枉的,他是無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