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片放映側記|同一條船上】

記錄|藍勻廷
編輯|洪育增
一件案件,在偵查與審判的卷宗裡,可能是一段漫長的訴訟歷程,但當它落在一個家庭時,時間的意義完全不同。
《同一條船上》紀錄片放映結束後,主持人羅士翔執行長首先提到,影片最後一部分呈現案件一路走過的訴訟時間軸。對親身參與案件的司法人員而言,那些時間可能是偵查與審判工作的一部分,但真正受到影響的包括一個人的人生,以及一整個家庭。而這部紀錄片特別之處,也在於它不只呈現被冤者林進龍的遭遇,更從兒子林家宇的視角出發,讓觀眾看見一件冤案如何改變家人的人生。羅士翔指出,這樣從子女角度觀看司法冤案的紀錄,在過往台灣相關影像中並不常見。
本次映後座談邀請林進龍、林家宇、張明右導演,以及本案律師陳又寧,一起分享這段並不容易再次面對的經歷。
林家宇:每次看紀錄片,過去那段期間又會重現眼前
林家宇說,每一次參加紀錄片放映,他的心情其實都很沉重,因為他很清楚,自己又必須重新回想那段經歷。即便只是坐在台下看片,好幾次他甚至閉上眼睛,因為不敢再去回想那段期間經歷過的傷痛。即使父親的案件已平反、證明父親清白無罪,但當記憶再次被影像帶回眼前,他仍然感到難過,也仍會不自覺紅了眼眶。

林進龍:影片大家慢慢看慢慢體會,看看一個受司法冤枉的人,日子是怎麼過的
談起案件發生至今的心路歷程,不僅林家宇不願再回想,對林進龍而言仍是憤慨到難以平靜面對的過程。林進龍提到,那段時間開庭無論說什麼法官也不採信,「法官說沒有問我話、我就不能說話,這樣我不就等死嗎?這難道有公平嗎?」他也反問在座民眾:「我要為了沒有做的事情而白白進去關,我怎麼可能願意?」
當時林進龍選擇司法不服從,因逃亡未受在監拘束,即便清白無罪後也無法向國家要求刑事補償,對此他更是深感不滿:「我的黃金時間被司法冤枉、被迫跑路,但我連請求賠償,也彷彿在向國家乞討。」
林進龍認為,國家司法若犯錯就該勇於認錯,如今要求賠償並不是在乎金額多寡,而是爭一口氣,那一口氣包含自己在人生黃金時間被國家司法耽誤的不甘心,以及對於國家司法至今仍未如實認錯的氣憤。「我被冤枉、我對司法很不滿,現在又被這樣對待,國家司法至少也要到報紙頭條刊登誤判了誰誰誰的案件,至少要做到這樣,但國家司法也不敢做。」
不僅林進龍的人生受司法耽誤,林家宇也在28歲那一年因父親逃亡在途,被迫正式接下家中事業。原本應該走自己人生方向的年紀,因為司法誤判導致他必須開始承擔家庭與工作責任。

張明右導演:用動畫連結林進龍的過去與特殊身分
關於紀錄片中為何使用大量動畫呈現部分情節?張明右導演談到,在國外,不少以冤案或社會案件為題材的紀錄片,會透過動畫方式呈現內容,而台灣拍攝冤案題材的作品本來就不多,以動畫處理這類題材的方式也相對少見,因此萌生了這個想法。
另一個以動畫呈現的原因,則是林進龍另一個特殊身分——「幫神做事的人」。林進龍不僅是小琉球花矸太元宮的主持者,也是「太子爺」哪吒元帥的乩身。張導演說他一直思考,該用什麼方式呈現這些比較神秘、也無法直接回到過去的部分。既然林進龍過去的人生他沒有參與,也無法重新拍攝,那麼動畫成為一種可能的呈現方式。
張導演也笑說,當時其實沒有預期到AI技術會發展得這麼快,因此才比較大膽地決定採用動畫。

「如果是我,我會不會這樣做?」
《同一條船上》很特別的一點,是從兒子的視角出發,回看父親所經歷的案件。談到為何採取這樣的敘事角度,張導演表示,拍攝紀錄片時,透過冤獄平反協會,他得以走進這個家庭,近距離看見林進龍一家人的生活與互動。
張導演也提到,自己通常都很喜歡鏡頭下的拍攝對象,而林進龍一家更是他非常喜歡的一家人。他從林進龍一家的生活價值觀與互動中,看見許多值得學習的地方,他甚至笑說:「喜歡到現在連髮型都和他們差不多!」引來全場哄堂大笑。
張導演說,創作者在拍攝當下會注意到什麼,往往也和自己正處於什麼樣的人生階段有關。拍攝本片時他剛好要滿31歲,那是一個大學、研究所畢業、服完兵役,也已經在外工作一段時間的年紀。當他開始重新面對自己的原生家庭,重新看待父親與母親,也重新思考自己與他們之間的關係。就在這個階段,他遇見了林家宇與林進龍,也因此對這對父子的互動有了特別的感受。
張導演說,林家宇和自己屬於同一個世代,兩人在許多事情上的想法其實很接近。林家宇就像這個世代的人與家庭之間的互動,即便跟父親有一些隔閡、有一些代溝,甚至有一些格格不入,但是遇到那麼大的事情的時候,林家宇還是會捨身為家庭奔走。對此張導演也曾經問過自己:「如果是我,我會不會這樣做?」張導演沒有答案。
張導演認為,他這個世代從小被建立的價值往往是「去追尋自己」,然而林家宇卻願意放棄原本想做的事情,接下家庭責任,陪伴父親走過案件,這就是一件非常值得被記錄、也值得被鏡頭拍攝出來的事。
走向不同命運的28歲
本案律師陳又寧律師回憶,當年是林家宇主動打電話、寫E-mail到事務所,並陳述父親的案件。
林家宇28歲開始接下父親留下來的家庭重擔,而陳律師同樣是在28歲開始當律師。兩個人的28歲,走向截然不同的生活。陳律師說,林家宇過去經常告訴他,很羨慕律師可以一直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按照自己規劃的方向往前走。但林家宇在28歲時卻必須開始承擔父親冤案的重擔,同時維持家中經濟,以及父親原有的事業。
陳律師也談到,通常律師可能會與當事人保持一些距離,不會刻意和當事人的生命建立太密切的連結。但這一路走來,他也慢慢地也走進這個進龍、家宇一家的部分生活。
陳律師又回憶,案件訴訟過程並不順利,他知道林家有虔誠的宗教信仰,因此有一次直接跟林家宇說:「那你問神明什麼時辰送書狀比較好,我就什麼時候送。」語畢陳律師才突然想到,自己人在新竹,案件卻在高雄高分院。於是趕緊向林家宇表示:「幫我跟神明講一下,儘量挑高鐵可以到的時間喔!」這段帶著歡笑的回憶背後,是一場長時間、而且並不順遂的訴訟歷程。

許玉秀:謝謝你們一家人努力撐住,幫助台灣成為一個更好的法治國家
對林進龍一家而言,這是一段很不願意再次回首的人生經歷。只是這次,他們為了讓更多人看見,而重新坐在影像與觀眾面前。
座談最後,羅士翔執行長再次感謝林進龍與林家宇,讓大家透過這部紀錄片,看見冤案所帶來的沉重代價。許大法官也想向林進龍說:「以一個台灣公民的身份,謝謝林進龍一家人努力撐住。謝謝你們一家人努力撐住,幫助台灣成為一個更好的法治國家。」
林進龍的案件訴說的是一件冤案如何長時間留在一個家庭裡,以及那些曾經親身走過的人,即使已經平反,仍然不易再次回頭凝視那段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