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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冤筆記

【圓桌論壇側記|劉正富案平反之聲】

記錄|呂芮安、王紓綝
編輯|莊捷涵

 

繼陳龍綺分享自身平反經驗,談論刑事補償制度後,劉正富也走上今年論壇的講台。這一次,他不再只是曾經身陷冤獄的被告,而是以「平反者」的身分回到現場,與太太戴美紅、葉建廷律師對談,講述這場走了二十二年的冤案,以及這些年來一家人的平反心聲。

開場時,葉建廷律師提起正富的兩個孫子——樂天和樂言,當年他見到樂天時,孩子才一歲多;如今再見,已經長成少年,而正富也終於走到無罪,一場經歷了二十二年的冤案,旁人說起二十二年,或許只是一段時間;對劉正富一家而言,卻是人生中實實在在被帶走的歲月。

冤案前的瀟灑人生

捲入冤案前,劉正富是家中排行最小的孩子,上有四位姊姊一位哥哥。家境不富裕,因此他還沒讀完國中便報考陸軍士官學校,並於畢業後入學,到中壢讀了兩年半的書後分發至澎湖,而後在因緣際會下加入射擊隊,加入了國家射擊隊,並在林口射擊隊訓練時,結識了戴美紅,兩人也在那段時間墜入愛河。

投影幕上,展示著劉正富和戴美紅交往的模樣,照片裡的正富穿著皮衣皮褲,美紅也打扮得十分時髦。那時的兩人青春正盛,時常帶著女兒四處遊玩。葉律師讚嘆道:「正富年輕時真是比齊秦還帥!」

退伍後,劉正富進入台塑,穩定工作了十二年。直到某天,他接到四姐的電話,得知姪子涉及的群架事件,起初,他並不以為意,卻沒想到,自己的人生也從此被捲入其中。

一紙消失的發票,一段二十二年冤途

2004年8月20日,兩個部落的少年在屏東萬金營區前鬥毆,造成其中一人不治身亡。劉正富身為群架其中一位當事人的舅舅,在案發數月後接到內埔分局來電,請他過去做筆錄。

正富前往內埔分局。出發前,他特別帶上當日在宿舍旁商店購物的發票。劉正富解釋,會帶著發票是因為姪女事先告知他,警察打算找他做筆錄,為求自保才決定帶著這張發票前往。

到了分局後,劉正富隱隱覺得警察似乎隱瞞了什麼,自認清清白白的他毫無懼色,筆錄問到最後,他拿出這張足以作為不在場證明的重要發票。警察登記後將發票留下保管,沒想到,這張關鍵證物後來竟然遺失了。

離開分局前,正富又被警察叫住拍了兩張照片,這兩張照片隨後被作為指認照片,接連蓋上五枚指印。從那一刻開始,一張消失的發票,以及兩張被用於指認的照片,成了他往後二十二年人生中難以擺脫的冤屈。

漫長的審理過程,儘管正富一再喊冤,案件仍然在2013年有罪確定。正富入監,美紅則一肩扛起家計。正富提及離職後,回到台塑宿舍整理自己的東西。他待在房間裡一個小時,什麼也沒做,只是不斷問上帝:「真的要這樣嗎?」上帝沒有回答,正富一面哭泣,一邊收拾好東西,離開了宿舍。

 

 

隔著玻璃,與家人道別

正富從小便跟著家人信奉基督教,但過去對信仰並不深,直到遭遇這場冤案,他才開始真正親近上帝,遇到事情便透過禱告尋求力量與答案。美紅,也在正富的影響下開始認識耶穌。

談到入監前在屏東地檢署報到執行的經歷,正富先分享了一段至今仍難以忘懷的經歷。過去每次開庭,他和美紅、女兒可能會先去上廁所,再一起進去開庭。那天報到時也是如此,美紅和女兒先去廁所,正富想著自己先去簽名報到,等她們出來後,再抱抱妻子和女兒、好好道別。沒想到,報到簽完名後,正富回頭尋找她們,法警卻突然問:「你要去哪裡?」他回答:「我要跟我老婆、女兒抱抱。」法警卻告訴他「不行」,隨即將他銬起來。

正富當下完全沒有心理準備,甚至還來不及和妻女好好道別,只能隔著玻璃尋找她們的身影,當時想說:「完了。」直到後來要被帶往監所時,才終於看到美紅和女兒出來,但那時已經沒有機會好好說再見。

隔著一堵玻璃,卻成了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那個離開的畫面,至今仍不斷在正富腦中重播。與家人突然分離的記憶,也成為他入監後一直難以忘懷的心結。

然而,在入監前,正富也遇見了同案的兩人。在信仰的催促下,他主動與他們說話,並選擇放下心中的怨恨。入監之後,新收階段又被分到同一監房,他才逐漸明白當時選擇饒恕的意義,也更加確信信仰在這段漫長的冤案歷程中,成為支持自己走下去、放下仇恨的重要力量。

在等待中,守住一個家

正富入獄前,美紅一路陪著他打官司,從一審、二審到最後入監,兩人幾乎一直同進同出。正富入監後,美紅也沒有停止陪伴,維持每五天探視一次的習慣。面對已經身陷牢獄的丈夫,美紅選擇「報喜不報憂」,不希望把外面的壓力與負面情緒帶給他,只想讓正富知道,自己和女兒始終都在。

那段時間,美紅其實也承受著很大的壓力。為了不讓自己一直陷在案件的無奈與痛苦裡,她刻意讓生活變得忙碌,從原本一份居家工作,慢慢增加到行銷、打掃等,最多曾同時做三份工作。即使工作再忙,美紅仍想辦法維持固定探視,只為了不要中斷這段陪伴。

而在屏東監獄探視期間,正富曾向她提出離婚。對美紅而言,這並不是一句輕易能接受的話,她知道正富是清白的,也明白長期身陷冤案、入獄,可能讓他產生許多負面想法。因此,她沒有選擇離開,反而安慰他:「你不要想太多,我跟女兒都會等你出來。」在陪伴正富的這些年裡,美紅一方面努力讓自己忙碌、不去想案件帶來的無奈,一方面仍持續探視、陪伴正富。

被問及當初為何要提出離婚,正富提到,當時並不是真的想離開她,而是受到監所裡其他人的影響;另一方面,他想到美紅為了維持家庭承受的經濟與生活壓力,一度認為離婚或許才是對她好。沒想到,美紅得知後沒有同意也沒有任何怪罪,只告訴正富:「我會等你一輩子,我會等你出來。」這句話讓正富忍不住落淚。

對美紅而言,等待不只是陪丈夫度過刑期,也是始終相信他清白的一種堅持。

 

從監所到社會 重新出發

入監後,正富也一直想辦法減輕家裡的經濟負擔。在監所內工作一天只有少量工資,因此到了外役監後,他主動爭取工作的機會,希望靠自己的勞動賺取生活所需。最後,他被安排磨製鑽頭,每天反覆將鑽頭磨到符合尺寸與角度的要求,一天得處理好幾箱,卻只能領到約兩百元。這份工作看似簡單,實際上相當考驗技術與耐心。正富做了兩年,直到離開前一週,才真正掌握其中的技巧。回頭看這段經歷,他也將這份磨練與信仰連結在一起,認為上帝並沒有讓他輕易度過,而是透過工作一步步訓練他的耐性。

2018年假釋後,正富雖然離開了監所,卻還沒有真正離開冤案留下的影響。尚未平反的刑事紀錄,仍成為他重新求職時的一道門檻。美紅擔心他長時間待在家裡容易胡思亂想,便帶著他一起做清潔工作,兩人從原本一天的工作量分攤成半天,也能再接其他工作。然而,長時間一起工作,難免因個性與習慣不同產生爭執,美紅後來也鼓勵正富尋找適合自己的工作。

正富曾到保全公司應徵,卻因仍有刑事紀錄,在審核時被婉拒。離開後,他甚至忍不住在車上哭了起來。此後,正富仍陸續嘗試不同工作,後來因緣際會,正富進入復康巴士工作。如今,他最大的樂趣之一,是載送不同個案之餘,在等待的空檔拿起相機、尋找生活中的美好。從監所裡靠磨鑽頭賺取微薄工資,到出監後一次次面對求職碰壁,再重新找到工作,這些經歷也成為正富平反前後重新建立生活的一部分。

慢慢卸下心裡的石頭

無罪確定後,被問及心情有什麼不一樣,正富說:「一個案子走了二十二年,說實在這件事好像在我心裡面已經札根了,所以要我馬上卸掉這個石頭,好像真的需要時間,因為他已經根深蒂固了。二十二年間都會想到自己還是有罪,但是我盡可能去告訴自己說我『已經沒有罪了』,我一直在訓練,把這個石頭一顆一顆弄掉,所以我一直在努力。我只要想到平冤,心裡就會少一顆石頭。」

二十二年的冤屈,並不會在無罪確定的那一天突然消失。但正富開始學著,一顆一顆把心裡的石頭搬開。

這一路走來,有許多親朋好友陪著他度過最黑暗的歲月。演講尾聲,正富首先感謝被冤者的支持與陪伴,特別是在場的陳龍綺。正富尚未出監時,陳龍綺便常常探望他,不斷鼓勵、開導,出監後,龍綺更毫不藏私地教他清潔洗衣機的技術,希望幫助正富回歸社會,任何需要支援的時刻,陳龍綺始終沒有第二句話,隨時到場。

美紅也感謝盧正的大姐、二姐。盧姊姊們對弟弟的支持,以及一路上給予她的有形、無形幫助,成為她走過這段歲月的重要力量。

接著,正富寫了一封長信給家人,分別唸給最親愛的妻子、女兒和女婿聽。正富對美紅說:「讓我感謝的是你沒有離開,在黑暗籠罩這個家的時候,妳還站在我身邊,你是這個家的守護者,也是上帝放在我生命中最珍貴的恩典。在我人生最黑暗的時候,你就像一盞燈,一直亮著等我回家。謝謝你,沒有放棄我,謝謝你守住這個家,謝謝你用一生的堅持,陪我走過最艱難的路。最後,我這輩子能娶到你,是我最大的福氣與福份,我以你為榮。」

 

 

正富接著感謝女兒以斯帖,在過去那段艱辛的日子裡,她沒有拋棄這個家,反而將愛延續下去,誕育了兩個可愛又調皮的兒子,讓正富一家的生活增添許多色彩。他也感謝女婿皓中。一路走來,他陪著以斯帖與美紅分擔許多重擔,甚至曾在凌晨一點親自到萬金營區外,為正富拍攝現場環境。那時候,皓中甚至還沒成為名義上的「家人」。如今,皓中不只是正富的女婿,更是他欣賞、感謝的孩子。

最後,正富再次回到信仰。他說,自己曾經走過人生最黑暗的路,卻沒有失去一切。「上帝沒有放棄我,我的妻子沒有離開我,我的女兒把愛延續了下去。」二十二年的冤屈沒有讓這個家因此斷裂,回頭看這段漫長歲月,正富更加感受到家人之間的牽絆。如今站在平反後的今天,他不是帶著埋怨,而是帶著感恩站在這裡,因為他知道,自己是「被愛留下來的人」。對正富而言,真正支撐他走到今天的,不只是等待清白被確認的那一天,更是那些在他最黑暗的時候,始終沒有離開的人們。

如今,平反不是故事的終點。

論壇最後,葉律師提到,下週高雄高分院將展開正富的刑事補償程序。現場掌聲響起,祝福正富在走過二十二年的漫長道路後,終於能獲得應有的補償與對待。

二十二年的路很長。如今,正富還在學著慢慢卸下心裡的石頭,而那些曾經伸向他的手,也都成為他走到今天的重要力量。

※後記:高雄高分院於2026年8月31日決定以最高金額補償正富失去自由的日子。參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5年度刑補字第2號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