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罪被平反之後-「足利事件」的後續影響與社會觀察(下)
文/林琬珊 日本京都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博士課程後期 司法改革雜誌第97期,2013年8月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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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琬珊 日本京都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博士課程後期 司法改革雜誌第97期,2013年8月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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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雜誌第97期,2013年8月號 文/王信仁 執業律師、《冤罪》共同譯者 無 […]
原文刊登於司法改革雜誌第102期,2014年6月號 文/王漢威(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生) 伍、我國 […]
原文刊登於司法改革雜誌第102期,2014年6月號 文/王漢威(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生) 壹、前言 […]
文/林裕晟 (平冤志工、東吳法律系學生) 在台灣,許多冤案的發生都與台灣鑑識制度的 […]
文/黃祺浩 「台灣除了江國慶、蘇建和的冤案,還有其他冤案嗎?」,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律師在台 […]
大法官作為憲法守護者,然而,台灣的司法從未面對自己參與威權統治的那一段蒼白歷史,難以膺任國民對於釋憲者的期待。如今若提名曾參與迫害政治自由的司法人擔任大法官,根本欠缺對於威權統治的反思與對人民的基本尊重。我們認為林輝煌並不適宜擔此重任。
總統於2月4日公布修正《刑事訴訟法》第420條,放寬再審之條件,對於在獄中苦苦喊冤的無辜被告而言,意義重大。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羅秉成律師表示,立院通過再審修正條文,對於參與冤案平反的人而言,是相當難能可貴的一次修法。冤獄平反協會於新法修正後即為遭冤判無期徒刑的無辜被告林金貴,聲請再審。
12月7日,案發迄今已滿12年,王、洪兩人也已失去自由超過一千天(王淇政1439天,洪世緯1949)天,但兩人從未放棄任何平反的可能性。仍持續堅信兩人清白的親友以及救援團隊也選在今天來到台中監獄大門口,要給兩人打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