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冤筆記

平冤筆記

冤獄平反涉及司法實務、科學鑑識、法醫學等各項專業領域,我們舉辦年度論壇,與各領域專家學者交流經驗;並與全國各地律師公會合作,進行教育訓練;舉辦各項講座、研討會、讀書會,期待更多人認識冤案的成因,投注心力,一同平冤。

本頁面收錄平冤過往舉辦各式活動、演講側記,保留相關專業知識與討論,也邀請大家從不同的角色、領域與專業,一起理解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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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的罪人:許倍銘案新竹高中演講側記(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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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楊詠涵(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平冤實習生) 2020年6月8日,許倍銘案巡迴講座來到了新竹高中,由《無罪的罪人:迷霧中的校園女童性侵案》作者陳昭如,以及平冤專職律師邱鼎恩與這群90後的高中生分享性侵害案件的困境、許倍銘案的偵審過程、冤案成因,以及救援歷程。   「大家有沒有聽過什麼校園性侵害案件?」 昭如老師在演講的一開始,向大家問到。台下的與會者們面面相覷,即使他們聽過包括徐自強、蘇建和等冤案,卻沒有人能夠提出以「校園性侵害」為主軸的案件。 「房思琪有聽過吧?」經過昭如老師的提點,台下發出了「喔~」的驚呼聲。然而,昭如老師接著說,房思琪的案子最終沒有人因此被定罪,理由在於「證據不足」。根據統計,台灣近十年來被通報的性侵害案件約莫有15000件,但最後被起訴的僅有不到2000件,一審定罪率更只有12%;而起訴率、定罪率低的主因,在於性侵害案件往往發生於極為隱密之所在,且案發時往往只會有加害人及被害人在場,在現場未留有DNA等生物跡證、證據可能只有被害人供述的情況下,法院很難僅憑此定罪一個人。若性侵害案件之被害人是兒童或心智障礙之人,則情況會變得更加棘手,因為這些弱勢被害人的供詞,可能不一定會被法院認定是一個「有效」的供詞。 法院認定有效的供詞,必須包含精確的人事時地物,也就是什麼人、在什麼地方、做了什麼事,因為法院並沒有辦法憑藉著一個不確定的證據,去判一個人有罪。然而,昭如老師接著問到:「有人記得你兩個月前,4月6日的早上做了什麼事嗎?」與會者們心照不宣,大家紛紛表示怎麼可能記得。若一個接近成年的高中生都無法了,又怎麼會認為記憶、語言、認知都尚未發展完全的兒童能夠記得清楚,且精確地陳述出來呢? 「巧巧口中的『鳥鳥』到底是什麼?」 許倍銘案源自於八歲智能障礙女童巧巧的一句話:「爸爸,為什麼你的鳥鳥不給狗狗親?」這時,敏感的巧巧母親察覺到「事有蹊蹺」,警戒心開關遭開啟,接著巧巧又說,是「一個跟爸爸一樣的男生」。這時候巧巧母親直覺地想到了,這個「跟爸爸一樣的男生」一定是學校的男老師。因此,焦慮的母親隔天到學校告訴巧巧導師這件事情,巧巧導師拿出了一張全校老師的合照給巧巧指認。而這次的指認,一舉將許倍銘老師打入了萬劫不復的深淵中。 昭如老師向大家問到:「你們聽到這句話(爸爸,為什麼你的鳥鳥不給狗狗親?),會覺得為什麼巧巧要這樣說?」這時有同學回答:「可能是有被其他動物或人親過」等。在問答的過程中,可以發現同學的回答都是以自己認知的「鳥鳥」為基準去回答,但昭如老師說,她看到這句話的第一個反應是「巧巧口中的『鳥鳥』到底是什麼?」大眾不會想到這點,是因為大家在理解這句話時,都已經先入為主的用了自己認知的「鳥鳥」去想,在這樣的情況下,就會很難跳脫出思考框架。此外,昭如老師也提到,在導師拿照片給巧巧指認時,很重要的一點是:巧巧這樣一個心智年齡只有三歲的智能障礙孩子,到底知不知道當時要她指認的是什麼?有沒有可能巧巧只是指了一個她認識的男老師而已?然而,因為這樣指認的結果「符合」巧巧母親及導師的期待,因此就沒人、也不會有人會去想到這樣的論點。 在簡單介紹完許倍銘案後,昭如老師點出了許案的五大疑點: 1.…

【主題演講】刑事辯護律師應該知道的司法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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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均禧、鍾佳琪 編|黃則瑀、柯昀青 2019平冤年度論壇第二天早上,麥特.瑞斗(Matt…

【主題演講】檢察官就刑事證據之調查與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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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黃玫瑄、黃則瑀 編|王翊軒 「陳幸敏…

【圓桌論壇】鑑定制度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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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若嘉 編|邱舒恬、柯昀青 引言-林志忠律師 1782年,英國一處海邊的居民認為堤防的不當興建造成港口淤積,而集體向查德爵士提告。為了證明淤積與興建海堤究竟有沒有關係,法院傳喚了不同專家來做說明,這就是鑑定制度的起源。 林志忠律師接續提到,鑑定制度演變至今出現了許多疑問,鑑定人究竟要不要上法庭?還是只要隱性做好背後工作就好?當他不出庭的時候,我們有沒有權力質疑他、挑戰他?因應這些問題,司法院近期公布了〈刑事訴訟法〉鑑定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而本日這場圓桌論壇,也將以此作為討論的主軸。 司法院的修法方向-吳秋宏副廳長 鑑定制度的改革源於2017年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吳秋宏副廳長簡介司法院刑事訴訟法鑑定部分修正草案條文,指出制度改革主要可分為下列幾項: ●…

【新書座談】校園內性平案件與司法調查-無罪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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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巧紋、沈詠璇 編|邱舒恬     2019年,作家陳昭如出版《無罪的罪人:迷霧中的校園女童性侵案》,記下許倍銘案的伸冤路。 2008年9月19日,一名8歲的中度智能障礙小女孩與家人出遊時,因看見小狗蹲在爸爸的駕駛座下,脫口說出:「爸爸,你為什麼不把鳥鳥給狗狗親?」在母親追問之下,案件朝著學校老師性侵女童發展,最後在缺乏其他目擊證人的狀況下,「事件」的描繪完全仰賴小女孩的供述。在母親、社工、警方以及偵訊娃娃的「輔助」之下,許倍銘老師頓時成為了性侵女童的狼師。 透過新書座談,平冤論壇集結了律師李衣婷、作家陳昭如、顧問黃嘉韻、法官王子榮等人從校園性別平等調查程序出發,共同對談。 律師李衣婷-從性平取證瑕疵觀之 「爸爸,你為什麼不把鳥鳥給狗狗親?」一句話成了貫穿判決的依據。 李衣婷律師指出第一次指認及訪談是所有程序中最重要的一次,然而本案第一次指認中,女童班導只因為認定和女童接觸的男老師只有許倍銘一人,就認定許老師性侵女童。但第一次訪談不僅沒有錄音錄影,連訪談紀錄也找不到,根本無法得知當時班導是如何訪談女童的。李律師更表示直到行政訴訟階段,她才取得性平程序啟動的性平紀錄、調查報告及教評紀錄等在刑事訴訟中沒有出現的資料。 李律師強調,班導作為本案證人,卻又同時身兼教評委員和性平委員,角色有無衝突,值得商榷。 

作家陳昭如-討論性平改變的方向 由於行政訴訟方面有許多資料無法公開,本書撰寫方式以刑事訴訟為主。 陳昭如指出在訪談和警詢時,提問者應該都不懂如何與智能障礙的孩子溝通接觸,卻直接把女童當成一般孩子在問,但是連孩子都會有無法理解大人說話內容的時候,何況是智能障礙、心智年齡不等於實際年齡的孩子? 陳昭如認為孩子不一定是在說謊,而是不了解大人說的話。訪談的20分鐘內大人們一共問了164個問題。她質疑,對一個孩子來說難道不會累嗎?又,對於兒童證人、智能不足證人所為的供述,其供述的證據能力以及證據證明力又該如何判斷呢? 陳昭如認為性平應改變的方向有3點: 1.…

【主題演講】在NAS報告之後:美國司法科學政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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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沈冠宇、童楷淳 編|王翊軒、柯昀青 2019年平冤論壇首日上午,平冤邀請到執業30餘年的美國退休檢察官麥特.瑞斗(Ma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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