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見鄭性澤之有感

左為林禹宏,右為佟思敏,二位皆為台大法律研究所學生

 

文/林禹宏 台大法律研究所學生

2013年12月5日禮拜四早上與士翔(平冤會執行長)、芷嫻(平冤會主任)、思敏開車下台中監獄(看守所)見鄭性澤,雖然自身已通過律師高考,但由於尚未接受實習,故並無相關律見被告、受刑人的經驗,因而路途中存在著些許的緊張感與期待。

到了台中看守所之後,由於一次只能兩人進去接見,我和思敏填妥了接見單交給了處理流程的櫃檯,擔任志工的阿姨先是瞄了受刑人的編號後,就告訴我們:「在前幾天已經有人看過了,所以我們今天可能不能在接見了。」,正當我們錯愕失望之際而只能選擇步向打道回府之途時,志工阿姨請我們留步並進一步查了一下受刑人姓名後,幫我們特別辦了增加接見。後來據士翔說,死刑犯之受刑人在現階段的法制上來說其實是屬於「違法收容」的狀態,而他們的「累進處遇」則是比照第四級,簡單來說一個禮拜僅能接見一次,而我們能有幸能「增見」鄭性澤,或許是基於看守所的人道考量吧!

隨著接見台上的鐵捲門向上滑動,步入眼簾的是一個理著平頭、笑容和藹的中年人,鄭性澤非常的開朗,臉上總是帶著笑容。由於是第一次接見的緣故,加上我又不是那麼健談的人,本來還擔心著不知道要聊些什麼而落入辭窮的窘境。然而鄭性澤的開朗自在完全打破了我的擔憂,隔著強化玻璃透過話筒,他一直找話題與我們閒聊,又跟我們抱歉因為先前還不認識我們所以沒能從裡面寫卡片給我們,聽到這我心裡不禁想其實我們自己才該愧疚沒能先寫信給他呢!接著我們跟他報告目前案件的進度,鄭性澤一直跟我們說謝謝。與他的話語言談中時間悄悄的就過了,話筒中傳來:「接見時間只剩三分鐘…」,後來接見台上的鐵捲門緩緩闔上,鄭性澤說非常謝謝我們來看他,除了和他道別外,我心裡一直不斷有句話想要和他說卻無從開口。

我想和他說:「你要堅強,以後我或許會成為一名司法官,看了這個案件事實後,深悟如果我是檢察官,我會竭盡所能還原、貫徹證據所體現的真實發現。」夕陽餘暉下,深感自己是多麼幸運,因為修習羅秉成律師在台大開設課程的機會,除了學習到實務經驗外,也更加強化我對司法貫徹一份心力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