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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冤快訊】科學證據平反冤案—臺中高分院宣判,王淇政、洪世緯無罪!(2021.12.30)

王淇政、洪世緯遭控於2002年12月7日犯共同殺人罪,2009年,王淇政遭判15年有期徒刑,洪世緯遭判12年6 […]

【記者會新聞稿】后豐大橋案十七年,冤霧終散(2019/12/31)

【新聞稿】 后豐大橋案十七年,冤霧終散(2019/12/31) 2002年12月7日的后豐大橋案,王淇政、洪世 […]

【聲明稿】后豐冤案16年 蘇炳坤冤案33年 終露平反曙光

最高法院於2月7日針對后豐大橋殺人案再審抗告案,裁定王淇政、洪世緯開始再審,並停止刑之執行,隔日2月8日,駁回檢察官抗告,蘇炳坤案確定開始再審。台灣司法兩起重大冤案在最高法院的審理下將正式重啟審判

一位高中生的觀察:監委認后豐大橋案並不單純

文/陳冠婷 平冤實習生   2013年,我來到冤獄平反協會實習,在那邊最深入接觸到的案件,就是后豐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