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新聞稿】舊照片,新發現-無期冤獄林金貴 再審聲請記者會
案發現場附近的監視器曾拍攝到兇嫌為一名髮長及肩的男子,鳳山分局根據畫面及證人描述之內容所公布兇嫌素描照,也清楚顯示兇嫌之髮長及肩。經家人查找,發現案發前2個月(2007年3月5日)林金貴曾於相館拍攝一張半身照,顯示林金貴為短髮,證明林金貴並非兇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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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現場附近的監視器曾拍攝到兇嫌為一名髮長及肩的男子,鳳山分局根據畫面及證人描述之內容所公布兇嫌素描照,也清楚顯示兇嫌之髮長及肩。經家人查找,發現案發前2個月(2007年3月5日)林金貴曾於相館拍攝一張半身照,顯示林金貴為短髮,證明林金貴並非兇嫌。
經過一年調查,律師團發現更多林金貴不在場的證明,其中林金貴家人提出林金貴於2007年3月於相館所拍攝的半身照片,顯示林金貴當時為短髮,而案發現場附近監視器畫面所拍攝到兇嫌髮長及肩。律師團將再次為林金貴聲請再審,於3月17日上午向法院遞狀,並舉行記者會說明林金貴案,希望法院開始再審,重新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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