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冤罪救援困境-自證據開示制度談起
文/李怡修,一橋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生 (一)簡述證據開示制度 證據開示制度,普遍存在於訴訟方式採行當事人主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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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怡修,一橋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生 (一)簡述證據開示制度 證據開示制度,普遍存在於訴訟方式採行當事人主義 […]
2016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年度論壇 8/27、8/28 @台大法學院霖澤館國際會議廳 【講者介紹】 Inger […]
文/林琬珊 日本京都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博士課程後期 司法改革雜誌第97期,2013年8月號 & […]
文/林琬珊 日本京都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博士課程後期 司法改革雜誌第97期,2013年8月號 & […]
司法改革雜誌第97期,2013年8月號 文/王信仁 執業律師、《冤罪》共同譯者 無 […]
原文刊登於司法改革雜誌第102期,2014年6月號 文/王漢威(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生) 伍、我國 […]
原文刊登於司法改革雜誌第102期,2014年6月號 文/王漢威(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生) 壹、前言 […]
台灣高等法院104年度聲再字第179號呂介閔殺人案件,法院裁定開始再審,並停止刑罰之執行。本案是今年2月刑事訴訟法420條修正,放寬再審條件後,首件重大刑事案件開啟再審,具指標性意義。
2014年因DNA再鑑定改判無罪的陳龍綺,擔任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的「平冤大使」,於5月1日赴美參加於奧蘭多(Orlando)舉行的無辜網絡(Innocence Network)2015年大會,分享平反經驗。
去年春天透過DNA再鑑定證明無罪的陳龍綺,今天赴美(2015.4.30)參與於美國奧蘭多(Orlando)舉行的無辜網絡年會,向與會者分享其平反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