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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於2012年正式成立。我們以冤案救援為核心任務,透過實際行動救援國內冤錯案件的無辜受害者;同時,我們也投入無辜者關懷服務,走訪並了解無辜者及其家庭的狀況、需求,期待串連更多支持系統,陪伴無辜者和家人走向平反與社會復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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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於2012年正式成立。我們以冤案救援為核心任務,透過實際行動救援國內冤錯案件的無辜受害者;同時,我們也投入無辜者關懷服務,走訪並了解無辜者及其家庭的狀況、需求,期待串連更多支持系統,陪伴無辜者和家人走向平反與社會復歸之路。
為鼓勵碩博士研究生投入冤案及無辜者關懷相關領域研究,累積相關知識、促進大眾對冤案與無辜者的理解,並且透過學術研究的激盪與批判性討論,鞏固促進司法改革之基礎,特設立此計畫,以鼓勵台灣平冤領域研究之發展。
【聲明稿】 「要閱卷,不要證據開示」 民間團體反對引進證據開示聯合聲明 連署團體:台灣行事辯護律師協會、民 […]
前言: 2014年,日本靜岡地方裁判所做出裁定,袴田事件開啟再審,並且釋放當時已遭關押長達48年 […]
【聲明稿】 新任檢察總長的首要課題 保障定讞後救濟權利,啟動爭議死刑案件審查 聲明團體: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
媒體對於冤案的報導,對於身陷司法風暴,苦苦喊冤,無人聞問的無辜者與家人而言,意義重大。一則冤案報導可以讓社會更多人認識無辜者的冤情,起而關心司法正義,有時也可能促成無辜者平反的契機,甚至進一步影響制度改革。
最高法院於2月7日針對后豐大橋殺人案再審抗告案,裁定王淇政、洪世緯開始再審,並停止刑之執行,隔日2月8日,駁回檢察官抗告,蘇炳坤案確定開始再審。台灣司法兩起重大冤案在最高法院的審理下將正式重啟審判
在召集人陳龍綺的倡議下,無辜者關懷行動小組向法務部矯正署陳情,籲請正視無辜者在監處境,經政府機關提出調查指出冤抑或由檢察體系為其提出非常救濟之案件,應優先考量給予假釋、停止執行、暫緩執行等處分,避免繼續關押,加深冤案之傷害。不讓無辜者有冤難申是政府落實發現冤案與救濟無辜該有的作為。
鄭性澤案再審已經於今天早上11:00台中高分院宣判無罪!鄭性澤早上在台中高分院前表示「很感謝司法還我清白」⋯⋯
【作者】 羅士翔 【美術設計】 林晏竹 【出版】 社團法人台灣冤獄平反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