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非常救濟制度
平冤筆記, 救援案件, 消息, 認識冤案
文/Hugo-francois
十多年來,我國刑事訴訟法經歷如『換骨』般的重大改變:從職權進行主義轉變為兩造對抗之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但荒謬的是,在非常救濟制度上,我們沿用迄今已75年,用憲法施行前作成的老舊判例,解釋21世紀的法律。
這或許是因為,非常救濟制度是司法體系的認錯,但既是認錯,便須否定自己、否定同僚、甚至整個國家機器。
為了避免認錯,檢察總長除非有監察院施壓,否則不會主動提非常上訴;為了避免認錯,法院繼續用28年抗字8號判例、32年抗字113號判例堵住再審的大門。
以下這篇民國93年作成的報告,也因為我國司法體系長久以來的拒絕認錯,在十年後的今天讀來依舊『歷久彌新』…
1.…
死囚冤案鄭性澤有待平反,莫讓枉死憾事重演
救援案件今日監察院通過李復甸監察委員調查報告,指出死囚鄭性澤案六大疑點,認為不應判處死刑。報告指出,鄭做筆錄時血壓極低(僅42),無論是因受槍傷、被刑求或者疲勞,自白都非任意性自白。而羅武雄驗屍,體內有利度卡因與大量酒精,可能增強心臟中槍後的反應能力,此應足以動搖原判決的認定,應構成再審事由。
名人聲援 鄭性澤:張娟芬 作家
救援案件「冤」這個字是「兔」上面戴一個「帽子」(冖)。我們故意用蠟筆的質感畫在他頭上,很像我們小時候,把不喜歡的人的照片畫上眼鏡、長角、長鬍子。一個人被冤枉,其實就是這種感覺:它不是你本來的樣子,只是被別人加上一個不是你的樣子。這個案子有太多的疑問、太少的證明。我們非常希望這個案子能夠有重新調查的機會。
你今天運氣好嗎?
救援案件, 案件, 消息, 認識冤案
羅士翔/冤獄平反協會 執行長
張娟芬在《十三姨KTV殺人事件》裡的一段話「平反冤獄靠什麼?靠當事人的清白,靠救援團隊的細心、努力,靠家人的情感支持?這些或許都對,但最關鍵的是──運氣。」讓人很有共鳴。當然,人生在世,很多事情總是因緣際會,在一些無解的因果關係中,又往下一步走去,事情成敗,總是離不開那個無從檢證的「運氣」。這裡就跟大家說一個關於運氣的故事。
義務律師團在2011年為鄭性澤向台中高分院提出再審聲請,更(一)審程序中,正好遇到2004年,台中十三姨KTV案件,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判決鄭性澤死刑的審判長江錫麟法官。2012年6月19日,台中高分院101年聲再更(一)字第1號裁定,鄭性澤的再審聲請又被駁回,而接到駁回裁定的這一天,律師們才知道這一庭的審判長在2004年曾判決鄭性澤死刑。若這法庭同意開啟再審,如同自認當年死刑判決為誤判,我們如何期待?
根據高院的分案方式,依照收案順序、電腦抽籤、隨機分案,而台中高分院共有12個刑事庭,換言之,鄭性澤有1/12的機會再遇到這位審判長,鄭性澤遇到了。1/12,機率是0.08333333…。
我們說,這是運氣。
律師團旋即提出抗告,指出該法官已在2004年參與更(一)審判決,卻又作出再審裁定,未自行迴避,已違反刑事訴訟法關於法官迴避之規定。2012年9月13日最高法院101年台抗字第771號裁定,駁回律師團的抗告。關於迴避,法官說依照最高法院28年聲字第10號判例,再審案件,曾參與原確定判決之法官並不需迴避,抗告無理由。
民國28年,1939年,國民政府訓政時期,中國國民黨以黨領政,而且正逢戰時,首都已遷至重慶,兵馬倥傯,作出這號判例的法官們應該無法想像7、80年後,距離重慶2千公里遠,當時還由日本統治的台灣島國,將有多少人為這號判例所苦。
然而,是不是所有的最高法院法官都擁抱74年前訓政時期的重慶法官的見解?
這裡再提一份裁判,最高法院102年台抗字143號裁定:「惟查本件參與裁判之法官侯廷昌曾參與第一審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三四八號抗告人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之裁判並任審判長法官,有卷附之判決影本可按,抗告人等既對原審之上開確定判決聲請再審,依前開說明,原參與第一審裁判之審判長法官,自應予以迴避,方為適法,乃本件曾參與第一審判決之審判長法官未依法自行迴避,而參與執行職務,即有可議。」(他們說要迴避了!他們說要迴避了!他們說要迴避了!)
我們必須很遺憾地說,這件裁定無關鄭性澤。這時計算機又要拿出來了,最高法院刑事庭共有13庭,鄭性澤有1/13的機會遇到駁回他的法官,1/13,機率是0.076923076923…。
我們說,這是運氣。
運氣不好,有罪嗎?當然沒罪,只是你沒機會證明自己是清白而已。
原文刊載於《司法改革雜誌》,98期,頁24
延伸閱讀:
鄭性澤
你今天運氣好嗎?
冤家筆記:讓人憤怒又發笑的司法案例-鄭性澤
死囚冤案鄭性澤有待平反,莫讓枉死憾事重演
監院:鄭性澤殺警案偵辦有瑕疵 應再審
王健壯/辨冤白謗第一天理
專家評析:中華民國的公平正義…
第十一屆世界反死刑日:終結罪行,勿奪人命!
新聞稿十月十日在台灣是「國慶日」;但對全世界來說,十月十日是「世界反死刑日」。對於台灣政府近年來的違法亂憲,侮辱人民的授權,十月十日早已經不再是值得慶祝的日子。我們不要忘了,在「國慶」日生日的江國慶,因被刑求誣陷入罪而執行死刑。
從印尼漁工殺人事件 談台灣刑事辯護之缺失
議題回應今年8月,「特宏興368號」2名台籍幹部被印尼漁工殺害,在我們為該起「喋血殺人事件」受害者及家屬表達難過與悲痛之餘,此次事件也突顯了台灣刑事辯護對於所謂的「司法資源上的階級弱勢」所造成的權利剝奪。
凝視人性脆弱 認識酷刑之惡
新聞稿1987年6月26日聯合國反酷刑公約正式生效,為紀念此公約,聯合國將這一天訂為國際反酷刑日,全球已有153個國家參與締約,民間組織會在每年此日發起行動,譴責酷刑、聲援受害者。今年台灣第一次與全球同步,舉辦國際反酷刑日活動,聲援酷刑被害人
連絡我們
社團法人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電話:02-27374700
傳真:02-27374708
Email:tip@twinnocenceproject.org
※如屬申冤事宜,敬請寄至以下信箱:
exoneree@twinnocenceproject.org
地址:10663 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二段165號7樓
[未經預約,請勿直接來會]
電話:02-27374700
傳真:02-27374708
Email:tip@twinnocenceproject.org
※如屬申冤事宜,敬請寄至以下信箱:
exoneree@twinnocenceproject.org
地址:10663 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二段165號7樓
[未經預約,請勿直接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