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為何會說謊?改革鑑定制度、究責失職人員」記者會新聞稿
近年台灣發生多件冤案,鑑定出現明顯錯誤;但犯錯的鑑定機關及人員竟無一受到檢討,更無改進對策。今天由民間司改會與冤獄平反協會共同公佈五件案例,包括江國慶案DNA鑑定、蘇建和案骨骸鑑定、徐自強案創傷照片鑑定、鄭性澤案死亡時間鑑定、后豐大橋墜橋案死亡原因鑑定之錯誤,要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近年台灣發生多件冤案,鑑定出現明顯錯誤;但犯錯的鑑定機關及人員竟無一受到檢討,更無改進對策。今天由民間司改會與冤獄平反協會共同公佈五件案例,包括江國慶案DNA鑑定、蘇建和案骨骸鑑定、徐自強案創傷照片鑑定、鄭性澤案死亡時間鑑定、后豐大橋墜橋案死亡原因鑑定之錯誤,要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我是顧立雄,我並不認識鄭性澤。但我知道,鄭性澤,是一個待決的死囚。鄭性澤的案子在我看來,有很多很多的疑點。他,應該是一個實質冤案。
鄭性澤不應該被處死。鄭性澤應該有獲得平反的機會。
詐騙事件頻傳,被詐騙者若帳戶、密碼遭詐騙集團騙走而成為集團匯款工具者,司法實務對此種人頭帳戶案件,多以幫助詐欺犯論處,即便沒有證據可證明被告有販賣帳戶,法院仍認被告有幫助詐欺之不確定故意。終讓許多求職、借貸之經濟條件較不利者,遭騙帳戶,又遭法院判決有罪,被騙又被冤,求助無門。
緣起 今天(5月8日),總統府公布下任監察委員名單,李復甸委員未獲總統提名,李委員多次為冤案平反 […]
立法院於今日上午通過檢察總長人事案,顏大和主任檢察官將出任檢察總長,義務律師團也選在此刻,第三度向最高法院檢察署叩關,向新任總長遞狀說明鄭性澤案的判決違法之處,不公平法院、不人道訊問,要求新任總長為鄭性澤提起非常上訴,讓司法重啟審判,讓冤案獲得平反。
死刑審理程序再怎樣嚴謹也不為過,本會認為所有死刑確定案件都應該重新審酌案情與刑度,而疑案、冤罪勢必在裡面,有疑重審,有冤放人。在此,本會也要求政府,在沒有更嚴謹程序審慎審酌這死刑確定判決是否有疑有冤之前,死刑執行必須暫緩。
陳龍綺先生於2010年涉入一場妨害性自主官司,歷經1490個含冤待雪的日子,終在4月11日無罪確定,是繼江國慶後,第一位於有罪判決確定後,經DNA重新鑑定證明無辜,案件再審重獲清白者。同時,也是台灣以最新23組Y染色體STR之DNA鑑定的首例,亦是冤獄平反協會2012年成立以來第一件平反案例。
今日監察院通過李復甸監察委員調查報告,指出死囚鄭性澤案六大疑點,認為不應判處死刑。報告指出,鄭做筆錄時血壓極低(僅42),無論是因受槍傷、被刑求或者疲勞,自白都非任意性自白。而羅武雄驗屍,體內有利度卡因與大量酒精,可能增強心臟中槍後的反應能力,此應足以動搖原判決的認定,應構成再審事由。
「冤」這個字是「兔」上面戴一個「帽子」(冖)。我們故意用蠟筆的質感畫在他頭上,很像我們小時候,把不喜歡的人的照片畫上眼鏡、長角、長鬍子。一個人被冤枉,其實就是這種感覺:它不是你本來的樣子,只是被別人加上一個不是你的樣子。這個案子有太多的疑問、太少的證明。我們非常希望這個案子能夠有重新調查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