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法官還給鄭性澤一次公平審判的機會 -死刑冤案鄭性澤聲請釋憲 」記者會新聞稿

2002年台中十三姨KTV警察遭槍擊命案,鄭性澤經法院認定開槍殺警,2006年死刑定讞。救援團隊三次向台中高分院聲請再審均遭駁回。監察院於去年提出調查報告,認定案情有疑有冤,檢察總長也於去年為鄭性澤提起非常上訴,近日最高法院已駁回。救援團隊在4名新任大法官就任這天,正式為鄭性澤受到的不公平審判向司法院聲請釋憲。

「測謊報告會說謊!?」記者會

「測謊」是許多司法實務人員找不到充分有罪證據時「擲筊」詢問的對象,但到底是真言還是亂語,難以判斷。在幾件

【繼續救援,永不放棄】鄭性澤案救援團隊對最高法院駁回非常上訴案聲明

8月27日最高法院駁回檢察總長顏大和為死刑冤案鄭性澤所提起之非常上訴。鄭性澤救援團隊深表遺憾,並將尋求再審證據,繼續為鄭性澤申冤。「沒有無辜的人枉坐冤獄」才是法安定性的真正內涵,讓有疑案件重新審理,有冤被告獲得平反,才能建立起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救援團隊將再接再厲,永不放棄,繼續為鄭性澤提出非常救濟。

林金貴案:指認瑕疵定終生

  戴文欣,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院學士班,平冤實習生 「因為長得跟殺人犯太像,所以被抓,被關,被判無期 […]

劉正富案:五枚指印 九年徒刑

  文/王薏瑄 靜宜大學法律系、平冤實習生 劉正富,屏東縣泰武鄉平和村人,原本是一名台塑員工,在20 […]

【聲明稿】 今日(5月8日)台灣高等法院104年度聲再字第179號裁定 呂介閔殺人案開啟再審

台灣高等法院104年度聲再字第179號呂介閔殺人案件,法院裁定開始再審,並停止刑罰之執行。本案是今年2月刑事訴訟法420條修正,放寬再審條件後,首件重大刑事案件開啟再審,具指標性意義。

DNA再審無罪 赴美分享平冤經歷 ∣ 陳龍綺:無辜被告的平反不能只靠運氣

2014年因DNA再鑑定改判無罪的陳龍綺,擔任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的「平冤大使」,於5月1日赴美參加於奧蘭多(Orlando)舉行的無辜網絡(Innocence Network)2015年大會,分享平反經驗。

台灣DNA平反冤案陳龍綺 赴美參加Innocence Network年會

去年春天透過DNA再鑑定證明無罪的陳龍綺,今天赴美(2015.4.30)參與於美國奧蘭多(Orlando)舉行的無辜網絡年會,向與會者分享其平反經歷。

【反對法務部推薦司法官學院院長林輝煌出任大法官】民間團體聯合聲明

大法官作為憲法守護者,然而,台灣的司法從未面對自己參與威權統治的那一段蒼白歷史,難以膺任國民對於釋憲者的期待。如今若提名曾參與迫害政治自由的司法人擔任大法官,根本欠缺對於威權統治的反思與對人民的基本尊重。我們認為林輝煌並不適宜擔此重任。

【影音】新再審,平冤罪-法官的使命是不讓無辜的人民受到懲罰

2015年新修正《刑事訴訟法》第420條,放寬再審之條件,對於在獄中苦苦喊冤的無辜被告而言,意義重大。冤獄平反協會、民間司改會與尤美女立委辦公室共同舉行記者會說明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