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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反死囚鄭性澤義務律師團聲明稿】「平反冤罪,自覺為貴」-籲請檢察官立即釋放鄭性澤

就在2016年3月18日這一天,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為死囚鄭性澤聲請再審,史・無・前・例。這和兩年前的318同樣是源於可貴的「自我覺醒」,兩年前起於公民民主運動的覺醒,兩年後的同一天,檢察官為鄭性澤聲請再審,可謂是司法自我覺醒的開始。

【採訪通知】舊照片,新發現-無期冤獄林金貴再審聲請記者會

經過一年調查,律師團發現更多林金貴不在場的證明,其中林金貴家人提出林金貴於2007年3月於相館所拍攝的半身照片,顯示林金貴當時為短髮,而案發現場附近監視器畫面所拍攝到兇嫌髮長及肩。律師團將再次為林金貴聲請再審,於3月17日上午向法院遞狀,並舉行記者會說明林金貴案,希望法院開始再審,重新審理。

「請大法官還給鄭性澤一次公平審判的機會 -死刑冤案鄭性澤聲請釋憲 」記者會新聞稿

2002年台中十三姨KTV警察遭槍擊命案,鄭性澤經法院認定開槍殺警,2006年死刑定讞。救援團隊三次向台中高分院聲請再審均遭駁回。監察院於去年提出調查報告,認定案情有疑有冤,檢察總長也於去年為鄭性澤提起非常上訴,近日最高法院已駁回。救援團隊在4名新任大法官就任這天,正式為鄭性澤受到的不公平審判向司法院聲請釋憲。

【繼續救援,永不放棄】鄭性澤案救援團隊對最高法院駁回非常上訴案聲明

8月27日最高法院駁回檢察總長顏大和為死刑冤案鄭性澤所提起之非常上訴。鄭性澤救援團隊深表遺憾,並將尋求再審證據,繼續為鄭性澤申冤。「沒有無辜的人枉坐冤獄」才是法安定性的真正內涵,讓有疑案件重新審理,有冤被告獲得平反,才能建立起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救援團隊將再接再厲,永不放棄,繼續為鄭性澤提出非常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