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冤參與立委陳亭妃國會辦公室「指認相關程序的精進與改革之議題」公聽會
感謝陳委員對於「指認規範」與「冤案防免」的重視,今日(4月21日)立委陳亭妃國會辦公室舉行「有關刑事訴訟程序中『指認相關程序的精進與改革』之議題」公聽會,邀請尤伯祥律師、劉佩瑋律師、陳于晴律師與民間司改會代表林俊宏律師、施泓成律師、呂政諺律師以及台灣冤獄平反協會代表羅士翔執行長出席,並邀集司法院、法務部、警政署、調查局等相關部會代表出席發言。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成立至今成功平反之14起案件,其中已至少4起平反案件之原判決中,涉及將指認證據納入事實認定的一環。以今年1月平反之林金貴案為例,最高法院於確定無罪的判決書中明確指摘,員警所為的指認程序有誤導指認人,形成兩名證人接續指認、相互記憶污染而終致錯誤指認之可能(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5042號刑事判決),可見指認瑕疵確有高度風險造成冤案。
儘管於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後,相關作業要領有所變革,然而,其位階低且違反之法律效果不明。今日出席之律師與團體代表多肯認確有立法者介入修法之必要,提高指認規範之法律位階,並規範違反指認規範之法律效果。
陳委員於公聽會結尾時表示未來將研議提案修法,也呼籲相關機關於法令尚未修正前,仍應思考現行指認規範如何落實,並加強教育訓練,同時也應就過往案例進行檢討。
諸多研究已指出,證人記憶一旦受到污染即難再回復,即便透過在法庭上進行交互詰問,也無從擔保指認的正確性。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感謝陳亭妃委員辦公室對冤錯案的關切,期待修法,提高指認規範位階,也讓相關機關於實施指認程序時更加嚴謹。(2023.04.21)
#6年前的今日林金貴獲釋
#指認錯誤的代價太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