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新聞稿】生命的向望-死刑冤案鄭性澤再審宣判記者會
生命的向望——死刑冤案鄭性澤再審宣判記者會
會後新聞稿
鄭性澤案再審已經於今天早上11:00台中高分院宣判無罪,這是15年來台灣司法首度判決鄭性澤無罪,現場包括鄭性澤及其家人、律師團邱顯智律師及李宣毅律師、鄭性澤平反大隊及所有聲援的團體及志工們,都對這期待已久的結果感到欣慰。
鄭性澤於2006年被判死刑定讞後,鄭性澤不曾放棄自己的清白,找律師提出非常上訴,也聯繫上廢死聯盟。在作家張娟芬研讀判決發現案件確實有疑,羅秉成律師也加以研究,認為鄭性澤確實有冤。2011年廢死聯盟與籌備成立中的台灣冤獄平反協會一同組成救援團隊展開救援。於2011年至2015年,3次向台中高分院聲請再審均遭駁回。監察院於2014年提出調查報告,認定案情有疑有冤,檢察總長顏大和也於2014年為鄭性澤提起非常上訴,2015年遭駁回。直到2016年,經台中高分檢聲請再審、救援團隊第4度聲請,終於推開法院大門,也推開看守所大門,鄭性澤5231天的遭關押的日子終於停止計數,直到今天再審結果法院終於宣判無罪。
鄭性澤早上在台中高分院前表示「很感謝司法還我清白」,他同時也唸出一封給蘇憲丕兒子的信,他說「我很慶幸自己在十五年後的今天能夠告訴你,如果在2006年我被執行死刑了,這句話我永遠沒有機會說了。」「你我立場雖然不同,但一樣經歷和遭遇了人世間的痛苦,分離的、仇恨的、傷痛的、破碎的,你我兩家都是被害人」。(全文請見:https://goo.gl/nwZ7CN )
邱顯智、李宣毅律師:平冤很需要社會大眾的力量,鄭性澤案讓所有受苦的人看見希望
義務律師邱顯智表示,非常感謝台中高分檢願意創下首例,為死刑定讞案件聲請再審,這顯示,當面對有所冤抑的案件,檢察官會基於公益代言人的角色,為冤屈的被告聲請再審,這可說是開啟了「冤案救援的新模式」。邱顯智律師也感謝審判長願意正視鄭性澤案所牽涉的刑求以及非任意性自白的問題,同時也綜合考量兩位專家證人的鑑定意見,以及現場證據,在經歷十五年之後,正式還給鄭性澤清白。最後,邱顯智律師強調,冤錯案的救援非常需要社會大眾的力量,他並提醒,除了有幸獲平反的鄭性澤、陳龍綺之外,台灣至今還有許多冤錯案的當事人,如謝志宏、邱和順及后豐大橋案,現在仍在監所中等待救援,他們後續的救援行動也很需要社會的關注。
義務律師李宣毅則表示,這場救援行動持續多年,在這些年間,有許多民間團體、專家學者、關注司法、人權的夥伴們一同參與。今天的宣判結果,讓我們「看到了希望」,他也重申,希望阿澤的案件可以鼓勵更多含冤待雪的人,希望所有「受苦的人可以不要放棄希望」。
這場死囚冤案救援行動有許多民間團體、專家學者、關注司法、人權的夥伴們一同參與,2016年由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魚麗共同廚房、人本教育基金會、好民文化行動協會、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共同成立「鄭性澤平反大隊」,一同聲援鄭性澤。
張娟芬:無辜的人也可能被當成是罪證確鑿的人,鄭性澤不是最後一個死刑冤案
鄭性澤平反大隊認為,司法判決無罪,但社會可能因為不了解而有所誤解,為了讓鄭性澤回歸社會之路順利,宣判日當天下午,鄭性澤平反大隊於立法院請願室召開台北場次記者會,邀請到聲援團體出席,共同向社會完整說明鄭性澤的救援與再審經歷。
早上也在現場聽宣判的《十三姨KTV殺人事件》作者張娟芬,說明了現場宣判法官的重點:「這份遲來的無罪判決,認定鄭性澤是實質無辜,法院認定羅武雄用制式克拉克手槍開了三槍殺害蘇憲丕,否定兩階段開槍說。此外,法院也認定鄭性澤的警詢自白沒有任意性,檢訊自白也沒有任意性,也就是說,法院認定有刑求的繼續效力。」張娟芬表示,鄭案帶給我們的一大啟示,便是我們應該重新思考死刑的定位。過去鄭性澤的案件也被許多人認為是「罪證確鑿」、「該殺」的案件,但其實「無辜的人也可能被當成是罪證確鑿的人」;她更進一步提醒,「鄭性澤不是最後一個死刑冤案,在後面排隊的還很多」,也籲請社會大眾一起來關心。
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律師表示,在2011年到2017年這之間,鄭性澤的非常救濟之路走得相當艱辛。雖然今日鄭性澤獲得無罪判決,但這消息其實並不真的那麼讓人「喜悅」,畢竟這等於是証實了,過去這十五年來「確實存在一起死刑冤案」。所幸,鄭性澤一路上獲得許多人的支持與援手,他也形容,這就是一人在冤,但有「千百人在途」。民間司改會的黃盈嘉律師則表示,鄭案讓她開始相信,同樣也長期在冤的邱和順,或許也有希望重獲清白。
鄭案平反大隊:不要再有下一個鄭性澤
尤美女立委表示,本案是「合作替代對抗」的典範,同時她也主張,我們應該要針對本案所彰顯的各種系統性問題進行全面檢討,如此才可能避免出現「下一個鄭性澤、下一位鄭性澤的媽媽,以及下一個肝腸寸斷的家庭」。最後她也強調,她很樂見這次案件有「許許多多的路人甲加入」、一同聲援鄭性澤走向平反,因為獲得無罪之後,事件還未結束,她也期待透過眾人與社會的協力,能夠讓鄭性澤不僅只在司法上獲得清白,也能在心靈上獲得自由。
台灣公民媒體文化協會的馮賢賢理事長則藉此呼籲法務部,應鼓勵願意重視冤獄的檢察官,而不應讓「做對的事情的人承受壓力」,她也建議警政署當年放任警員刑求,以至於後來對殉職員警的關心,都應全面檢討;最後,她呼籲媒體,切勿在這個議題上「各打五十大板」,讓平反當事人再次受到傷害。
針對被害人保護的議題,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提到,她特別想感謝在本次案件中委任了徐承蔭律師的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臺中分會,對於被害人家屬的陪伴。她也提醒,被害人家屬以及徐律師其實也有發出聲明,表示他們對於本案的想法與意見,建議媒體可以進一步參閱(全文請見:https://goo.gl/3WD58k)。張娟芬也補充,根據他們的聲明,以及本次鄭性澤所準備的信就可以看見,雙方就被害人保護與支持的議題之上,其實並「沒有對立」。
台灣人權促進會的施逸翔副秘書長則建議,監察院應開始追查當時刑求、執法過當的警察,他也指出,近期台灣開始討論〈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鄭案只是其中一個例子,顯然我們應該要開始考慮在台灣修訂、規範酷刑罪。接著,他也進一步延伸尤委員所提到的路人甲意象,「無辜者所面對的,是失衡的天秤,而我們這些路人甲都是一個一個砝碼」,用我們的重量,協助無辜者找回司法的平衡。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的施宜昕律師表示,當前台灣教育充斥各種透過逼迫學生「自述」、「自白」,最後再拿來當成論罪處罰的依據,甚至還會質疑「如果沒有做人家幹嘛抓你?沒有做你幹嘛要承認?」,這種教育與氛圍對於預防、避免冤案來說是非常不利的。她也表示,非常感謝每一個願意「把鄭性澤案告訴別人」的人,希望這些行動,可以讓社會不需要再容忍下一個冤案。
相關連結:
- 台中記者會直播影片:https://goo.gl/iT1g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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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性澤案大事記:https://bit.ly/cheng1026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5年度再字第3號判決新聞稿:https://goo.gl/WPihnf
- 冤獄14年鄭性澤改判無罪 告白「我們都是受害者」https://goo.gl/2PnjwC
台中記者會出席
台北記者會出席
林欣怡(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張娟芬(《十三姨KTV殺人事件》作者)、羅士翔(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尤美女(立法委員)、馮賢賢(台灣公民媒體文化協會理事長)、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黃盈嘉(民間司改會專職律師)、施宜昕(律師、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執行秘書)、楊宗澧(好民文化行動協會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