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法官的被害人:德國冤案事件簿》推薦序───找法官麻煩 讓典範轉移

    文:吳東牧(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製作人) 什麼,是德國?那個以工業技藝精湛可靠,還有就是許多律師學者 […]

「證據為何會說謊?改革鑑定制度、究責失職人員」記者會新聞稿

近年台灣發生多件冤案,鑑定出現明顯錯誤;但犯錯的鑑定機關及人員竟無一受到檢討,更無改進對策。今天由民間司改會與冤獄平反協會共同公佈五件案例,包括江國慶案DNA鑑定、蘇建和案骨骸鑑定、徐自強案創傷照片鑑定、鄭性澤案死亡時間鑑定、后豐大橋墜橋案死亡原因鑑定之錯誤,要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名人聲援 鄭性澤:張娟芬 作家

「冤」這個字是「兔」上面戴一個「帽子」(冖)。我們故意用蠟筆的質感畫在他頭上,很像我們小時候,把不喜歡的人的照片畫上眼鏡、長角、長鬍子。一個人被冤枉,其實就是這種感覺:它不是你本來的樣子,只是被別人加上一個不是你的樣子。這個案子有太多的疑問、太少的證明。我們非常希望這個案子能夠有重新調查的機會。

這個國家總是要人民更堅強一點

司法會出錯,這應該是除了司法官之外,全台灣所有人的共識,而當國家冤枉了人之後,除了無罪釋放之外,要求國家作出合情合理合法的金錢補償是人民最卑微的請求,然而,這個國家總是要人民更堅強一點,別太期待國家會給人民好日子過

名人聲援 鄭性澤:羅秉成 律師

鄭性澤的案子,讓我深深感受到:冤錯案會傳染,冤錯案會被複製!這二個案子竟是驚人的相似!這個案子的檢察官、一審、二審、三審的這些法官們,他們的「懷疑」太少。法院判他死罪,老實講,只有一個刑求的自白,再加上一個荒謬的鑑定。我確信,鄭性澤極可能是被冤枉的,他是無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