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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搜索結果: 冤案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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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後新聞稿】「路人變被告,D N A雪冤 -推動刑事判決確定後DNA鑑定聲請制度」記者會

為讓DNA鑑定能更有效地救濟無辜,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共同研究,提出《刑事案件確定後去氧核醣核酸鑑定條例》草案,與長期關注司法人權的顧立雄立法委員、尤美女立法委員共同呼籲政府應建立刑事判決確定後DNA鑑定聲請制度,讓DNA鑑定徹底發揮其伸張正義、平反冤獄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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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新再審,平冤罪-法官的使命是不讓無辜的人民受到懲罰

總統於2月4日公布修正《刑事訴訟法》第420條,放寬再審之條件,對於在獄中苦苦喊冤的無辜被告而言,意義重大。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羅秉成律師表示,立院通過再審修正條文,對於參與冤案平反的人而言,是相當難能可貴的一次修法。冤獄平反協會於新法修正後即為遭冤判無期徒刑的無辜被告林金貴,聲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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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罪!平反! DNA重新鑑定,陳龍綺含冤1490日終獲無罪

陳龍綺先生於2010年涉入一場妨害性自主官司,歷經1490個含冤待雪的日子,終在4月11日無罪確定,是繼江國慶後,第一位於有罪判決確定後,經DNA重新鑑定證明無辜,案件再審重獲清白者。同時,也是台灣以最新23組Y染色體STR之DNA鑑定的首例,亦是冤獄平反協會2012年成立以來第一件平反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