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重的天平
文/林巧雯 靜宜大學法律系、平冤實習生 來到林俊宏律師位於8樓的辦公室,推開透明的玻璃門,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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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沛穎 靜宜大學法律系學生、平冤實習生 五官功能不一樣 現行司法 […]
台灣司法史上不乏重大冤案的出現,但卻長期欠缺有系統性的冤獄研究,今年冤獄平反協會年度論壇特別邀請 […]
文/鄭育翔 台大法律研究所碩士生 2014年5月19日,身為臺南歸仁之在地人,第一 […]
立法院於今日上午通過檢察總長人事案,顏大和主任檢察官將出任檢察總長,義務律師團也選在此刻,第三度向最高法院檢察署叩關,向新任總長遞狀說明鄭性澤案的判決違法之處,不公平法院、不人道訊問,要求新任總長為鄭性澤提起非常上訴,讓司法重啟審判,讓冤案獲得平反。
死刑審理程序再怎樣嚴謹也不為過,本會認為所有死刑確定案件都應該重新審酌案情與刑度,而疑案、冤罪勢必在裡面,有疑重審,有冤放人。在此,本會也要求政府,在沒有更嚴謹程序審慎審酌這死刑確定判決是否有疑有冤之前,死刑執行必須暫緩。
陳龍綺先生於2010年涉入一場妨害性自主官司,歷經1490個含冤待雪的日子,終在4月11日無罪確定,是繼江國慶後,第一位於有罪判決確定後,經DNA重新鑑定證明無辜,案件再審重獲清白者。同時,也是台灣以最新23組Y染色體STR之DNA鑑定的首例,亦是冤獄平反協會2012年成立以來第一件平反案例。
文/Hugo-francois 十多年來,我國刑事訴訟法經歷如『換骨』般的重大改變:從職權進行主 […]
文/何相庭 (自詡為「小小的鄉民」) 這是我第一次參加NGO團體的經驗,很高興可以 […]
口述/李艾倫 法扶專職律師 文字/黃芷嫻 冤獄平反協會辦公室主任 「不要問我從哪裡來,我的故鄉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