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稿】 今日(5月8日)台灣高等法院104年度聲再字第179號裁定 呂介閔殺人案開啟再審
台灣高等法院104年度聲再字第179號呂介閔殺人案件,法院裁定開始再審,並停止刑罰之執行。本案是今年2月刑事訴訟法420條修正,放寬再審條件後,首件重大刑事案件開啟再審,具指標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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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104年度聲再字第179號呂介閔殺人案件,法院裁定開始再審,並停止刑罰之執行。本案是今年2月刑事訴訟法420條修正,放寬再審條件後,首件重大刑事案件開啟再審,具指標性意義。
文/黃祺浩 「台灣除了江國慶、蘇建和的冤案,還有其他冤案嗎?」,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律師在台 […]
Innocence Network於2015年2月通過冤獄平反協會入會申請,冤獄平反協會成為Network第69個會員,亞洲第2個入會的組織。在與國際接軌後,我們希望在有更多的冤案救援、制度改革經驗討論交流下,有更多的無辜被冤者成功平反!
總統於2月4日公布修正《刑事訴訟法》第420條,放寬再審之條件,對於在獄中苦苦喊冤的無辜被告而言,意義重大。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羅秉成律師表示,立院通過再審修正條文,對於參與冤案平反的人而言,是相當難能可貴的一次修法。冤獄平反協會於新法修正後即為遭冤判無期徒刑的無辜被告林金貴,聲請再審。
文/洪于香 清大中文系、平冤實習生 「不足以動搖原判決,駁回再審。」 簡短的一串文字,阻擋了無數 […]
文/洪于香 清大中文系、平冤實習生 充滿法律文字的判決書讓人卻步,卻是一字一字將呂 […]
司法案件始終存在著誤判、錯判,而任何一件冤錯都可能影響一整個家庭的命運——即使後來獲得無罪平反。 審判長再審庭只用了五秒鐘宣讀「原判決關於陳龍綺部分撤銷。陳龍綺無罪。」可是陳龍綺一家人在官司陰影下生活的這五年,司法願意彎腰傾聽嗎?
近年台灣發生多件冤案,鑑定出現明顯錯誤;但犯錯的鑑定機關及人員竟無一受到檢討,更無改進對策。今天由民間司改會與冤獄平反協會共同公佈五件案例,包括江國慶案DNA鑑定、蘇建和案骨骸鑑定、徐自強案創傷照片鑑定、鄭性澤案死亡時間鑑定、后豐大橋墜橋案死亡原因鑑定之錯誤,要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如果冤案只有一件,我們或許可以說這是一場悲劇,僅此而已。但DNA鑑定 […]
原文刊載於《冤罪:一個冤案被告對警察、檢察官和法官的控訴》 文/尤伯祥律師 懸案的水落石出,往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