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不完美的正義:司法審判中的苦難與救贖》-作家張娟芬專文推薦
推薦序 《不完美的正義:司法審判中的苦難與救贖》 Just Mercy: A 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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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冤實習生、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研究生 江伯偉 2016年5月3日,鄭性澤不急不徐的步出台中看守所,投入一 […]
被人冤枉、有苦難言,很難受吧? 想像一下,如果把這種難受的感覺放大十倍、二十倍或者更多, 你不止 […]
最高檢主動針對定讞後死刑案件重啟調查,以免冤抑,本會予以肯定
;死刑審理:沒有最嚴謹,只有更嚴謹,期許審查小組無須以受判決人否認犯罪、待決未執行為限,通盤檢視死刑判決之程序與事實上瑕疵,並呼籲此覆審機制擴大至死刑判決以外之案件,進一步建立起我國的「完善定罪小組」。
為讓DNA鑑定能更有效地救濟無辜,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共同研究,提出《刑事案件確定後去氧核醣核酸鑑定條例》草案,與長期關注司法人權的顧立雄立法委員、尤美女立法委員共同呼籲政府應建立刑事判決確定後DNA鑑定聲請制度,讓DNA鑑定徹底發揮其伸張正義、平反冤獄之功能。
為讓DNA鑑定能更有效地協助司法救濟無辜,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共同研究,提出《刑事案件確定後去氧核醣核酸鑑定條例》草案,並與長期關心司法人權的顧立雄立法委員、尤美女立法委員於陳龍綺冤罪平反兩週年前夕,舉行草案說明記者會,呼籲政府建立制度。
就在2016年3月18日這一天,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為死囚鄭性澤聲請再審,史・無・前・例。這和兩年前的318同樣是源於可貴的「自我覺醒」,兩年前起於公民民主運動的覺醒,兩年後的同一天,檢察官為鄭性澤聲請再審,可謂是司法自我覺醒的開始。
《冤罪論:關於冤罪的一百種可能》 推薦序 羅秉成 律師、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 本書作者森炎律師, […]
成為執業律師或是進入國家司法體系擔任法官檢察官,似乎是每一個法律系學生被賦予的生涯道路,然而,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