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冤案】日本日野町強盜殺人案再審案
翻譯|鄭小春
編輯|焦郁婷
大阪高等法院駁回檢察官抗告,裁定再審開始,檢察官再提出抗告
1984年日野町強盜殺人案,大阪高等法院維持再審決定。
本件案發於39年前(昭和59年,1984年),在日本滋賀縣日野町所發生的強盜殺人事件,本案被告阪原弘先生堅稱自己是被冤枉的,仍遭判決有罪確定,處無期徒刑,而在2011年於獄中逝世。2018年,大津地方法院以「偵查階段的自白有受到強迫的疑慮」等因素裁定本案開始再審。這是日本戰後,首次有遭判死刑、或無期徒刑確定的無辜被告於死後再審的裁定,然而,檢察官對此提出抗告。今年(2023年)2月27日時,大阪高等法院以「自白的可信性基礎有所動搖」為由,認同大津地方法院再審裁定,駁回檢察官抗告。
本案申冤者阪原弘先生為日本賀縣日野町出身的工人,被控於昭和59年(1984年)的日野町,殺害一名經營酒店的69歲女性,並且搶奪其保險箱。他在75歲時於服刑期間去世(2011年)。針對強盜殺人罪的指控,阪垣先生即便始終堅持自己是受冤者,他仍然受處無期徒刑的確定判決。阪原先生在入監後也以「受到強迫而作成虛假自白」持續地要求再審,然而在平成23年時卻因病痛而死亡,其家屬亦不斷尋求再次審判以證明其無辜的機會。
大津地方法院在平成30年(2018年),以「偵查階段的自白有受到強迫的疑慮」等等因素判斷案件有疑、裁定再審,這是日本戰後,首度有死刑、無期徒刑案件在當事人死後肯認開啟再審的裁定,然而,檢察官對此提出即時抗告。
大阪高等法院的審判長石川恭司,針對阪原先生所描述的拋棄遺體的情境進行重建搜索,並根據當時的相片底片等等做出了指摘:「這並非行為人自己能夠順利進行的,其中不排除受到警察誘導的可能性,自白是否具有任意性,令人生疑。這些發言有可能並非出於犯人,自白的可信性基礎是有所動搖的。」、「相關人員提出的新證詞亦與行為人的不在場證明相一致,不在場證明是否為謊言則值得懷疑。」並認定依這些新事證顯然應該做出無罪判決,此一裁定若經確定,未來阪原的案件將重新進行審理。
法院門口阪原弘先生的長子阪原弘次先生表示:「非常感謝大家。大津地院的裁定剛作成時雖然開心,但今天也真的非常地高興。多虧有大家的協助,今天才能夠收到那麼好的消息。」弘次先生當場便打了電話給待在家中的母親與釉子小姐(つや子),並向眾人表示:「母親高興得不知所措,只說『太好了,都是託了大家的福。』這個裁定對我們來說當然是好消息,母親一直都是最翹首盼望的,真的很高興能把這個好消息告訴她。」
弘次先生說道:「聽到裁定結果當下心跳得很快,但由衷地感到高興。接下來,終於能夠向再審無罪的目標前進一步了。從父親被逮捕至今已過了35年漫長的歲月。衷心期盼能夠早日開啟再審,並且期待著和母親與兄弟一起收到無罪判決的那一日。」
律師團的團長伊賀興一表示:
「因為檢察官以不正當理由提起即時抗告,高院審理又多花費四年半的時間,對於此事我們仍感到憤怒。這四年半來,我們全力以赴,就是為了維持大津地院開啟再審的決定。希望能到阪原先生的墓前告訴他此一消息,即便只有些許,也希望能夠令他的痛苦稍有緩解。」
大阪高等檢察署表示遺憾
裁定當日,即時抗告遭駁回的大阪高等檢察廳的副檢察官,小弓場文彥對此則表示:「對於高院沒有接受檢察官的主張感到很遺憾。對於裁定的內容將再進一步細細檢驗,以應對接下來的挑戰。」
大津地檢:「無法多做回應」
關於即時抗告遭駁回一事,大津地方檢察廳的副檢察官伊藤亨則回應,「對此並無表達評論的立場,無法多做回應。」
滋賀縣警方不做評論
關於即時抗告遭駁回一事,滋賀縣警察本部的立場則是,「這是檢察廳正在處理的事項,滋賀縣警察對此並不願多做回應。」
前法官:「妥適的裁判」
對於大阪高等法院開啟再審程序的決定,作為前刑事庭法官,目前就任於法政大學法科大學院(按:相當於法律研究所)的水野智幸教授表示:「指出了確定判決所採認證據的脆弱性,適用了『有疑唯利被告原則』的妥適裁判。作為判斷根據的底片,是檢察官在再審請求的審理程序中第一次提出,然而,這樣的證據早應該要在原先的刑事審理程序中明確開示。」
除此之外,再審聲請受到法院許可前,阪垣先生已經過世,對於其家屬強烈要求再審一事,水野智幸教授亦作出批判,「當事人在活著的時候,對於獲得無罪判決一定有著強烈的渴望,而為了不再延宕再審准駁與否的審理,應以法律做出更具體的規定。」
日本律師聯合會:「須改正再審法」
對於39年前滋賀縣日野町發生的強盜殺人案件,大阪高等法院做出了再審的決定,決定要重新審判,就此,日本全國律師聯合會則召開了記者會,將以此次的裁定作為契機,呼籲有關機關應儘速將再審程序相關的法律進行修正。
記者會上,在日本全國律師聯合會中,擔任再審法改正實踐部代理部長的律師,鴨志田祐美表示,「對於再審確定開啟的裁定感到非常高興,然而從地院的裁判至今已經過了4年7個月。即使聲請再審的當事人年事已高,卻仍因檢察官的聲明不服而遲遲無法開啟再審。為何會有這些冤獄的產生?檢察官是否有未開示的證據?這些都希望能夠透過修改現行法改善。」
再審程序相關的法律,已經超過70年未進行過任何的改革,對於聲請再審程序時間過長,侵害受冤者的訴訟權,以及證據開示、檢察官聲明不服等程序,日本全國律師聯合會呼籲應儘速修改相關規定。
日本全國律師聯合會的會長,小林元治表示:「這次的裁定中,再度認識到證據開示的重要性。」除此之外,他也非常強調修改法律的必要性:「以錯誤的偵查結果立案,這當中法官也犯了錯。然而,能夠糾正此一錯誤的法律規範卻十分不足,而這才是最大的問題根源。」
七天後,檢察官向最高法院提起特別抗告
大阪高等檢察廳在3月6日就大阪高等法院的再審開始裁定提出特別抗告,希望能夠撤回裁定。副檢察官小弓場文彥表示:「對於本次的裁定實在難以接受,所以提出了特別抗告,希望能夠請求法院作出一個妥適、正確的判決。」
辯護律師團隊:「這是毫無理由地拖延。」
最高法院收到檢察官的特別抗告後,辯護律師團隊的團長伊賀興一回應道:「此次的特別抗告只不過是毫無理由的拖延罷了,對於這件事我們感到非常憤怒。我們將會為了讓最高法院能夠堅定地駁回這次的抗告而拼盡全力。」
阪原弘的家人:「對此感到憤慨。」
阪原弘先生的長子,阪原弘次先生(61歲)也批評了檢方的做法。弘次先生說道:「我聽到大阪高等檢察廳提出了特別抗告時,實在是感到非常震驚。這難道就是所謂的檢察官嗎?令我感到憤怒的是,這難道是從事著法律工作的人能做出來的嗎?」接著,弘次先生更表示:「我們已經耗費了35年,在這如此漫長的歲月裡,我們不停地訴說著父親的清白。大阪高等檢察廳不應該恣意耽誤恢復父親名譽的時間。」
本篇整理自以下兩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