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脫線 正義離線 ~序「路人變被告-「走鐘」的刑事司法程序」
文/羅秉成律師 (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
台灣不缺冤案,卻沒人研究冤案。
這是挑釁,不是挑剔。話再說得苛刻點,這不止是台灣司法「審、檢、辯、學」的共同怠惰而已,更是法律專業靈魂的集體墮落。
羞愧之餘,乃有是書焉。
這本譯著是個起步,希望可以為我們逐漸麻木的司法末梢神經帶來一些刺激。中文書名刻意不用四平八穩的直譯,主標「路人變被告」提醒人人都有可能是那個無辜的倒霉鬼,淺白可解;副標用「走鐘」形容被扭曲的刑事司法程序,俚俗易曉。
「走鐘」是台語的諧音,暗合「不準」的意思,頗有趣思。
司法從來不是細針密縫的精製品,或因機器不良(司法系統失靈),或因人手粗作(司法人員失能),脫線失誤難免(冤判錯罰)。但衣服想穿得上身,總要先把脫線設法勾針回補,否則千瘡百孔,怎能見人?雖然沒有明講,但若說整部刑事訴訟法是因為怕犯錯(尤其是怕冤枉人)而存在,也不為過。我們多半強調如何正確的適用法律,以期求得正確的判決,卻鮮少從「司法錯誤」的反向角度去理解刑事訴訟程序存在的價值。其實,刑事訴訟是一部高度建制化的「防錯機制」,從偵查起訴到法院判決定罪前,每個程序、每個步驟都寓有刑事司法權的內在監督制衡(check & balance)功能,環環相扣,避免「走鐘」。不過再怎麼小心翼翼,仍難免犯錯。在一些個案上如果不幸發生防錯機制失靈的「意外」,可不能將錯就錯、得過且過,所以在確定判決鑄成冤罪後,刑事訴訟還設計了勾針回補的「除錯機制」,也就是可以啟動非常救濟機制~刑事再審或非常上訴程序,以濟其窮。雖然現代刑事訴訟制度高舉「無罪推定原則」以保護無辜之人,又精心設計防錯(在前)及除錯(在後)的機制避免誤判,可謂對冤罪抱持幾近「零容忍」的潔癖程度,但為何冤案仍然不斷?令人氣餒的是,應該不可能有完美的答案可以解決這道永恆的難題。因為冤案會少不會絕,道理在於會犯錯的是人,而且不見得人會勇於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務實的說,減少冤案比的不是防錯或除錯機制誰的比較完美,而是誰的「糾錯能力」比較強。糾出冤案的能力事在人為,但若沒有「知錯能力」,豈可奢言糾錯?但再次令人氣餒的是,本書作者無情的指出:「而終獲昭雪的案件都有個共通之處:他們都是湊巧被發現」。冤案沒先被發現,就不可能被看見,而冤案不可能全部被發現,冰山下的冤案黑數又如何可能盡掘,這又是一道無解的難題。原來平反冤案要靠的是運氣,不是正氣。無怪乎作者語重心長的感嘆:「誤判造成的冤魂並非虛構的夢,而是如夢魘般真實的存在」。
冤案猶如薛西弗斯日夜滾動的巨石,反覆不已,永無止境,而且如果滾的是一顆雪球,越滾越大終成災。在減少冤案的策略上,自然要避免無窮的巨大化,在「化小」的進路上,不僅要耐心仔細的檢視每粒冤石的生命紋路,找出病癥,分析成因,再設法降低,甚或阻絕冤案複製的可能性,最好可以做到不被同一顆冤石絆倒的程度。冤案的來源減少了,才可能集中力量發掘、對付既存的冤案。理想的狀況下,或許可以達到「雙減的正效」。也就是減少冤案的庫存,又減少冤案的貨源,庶能近乎無冤無怨向平安社會。
台灣司法面對冤案的態度不是蔑視,就是迴避,寧可衣著破落,任人訕笑,還能驕人以貴。既缺冤罪理論,也乏實證研究,一錯再錯,在所難免。引譯本書不單是借他山之石以攻錯而已,更期彰顯法律專業知錯改錯的自省態度。
是為序共勉。
平冤講座(五):冤獄製造機-導讀《路人變被告:「走鐘」的刑事司法程序》
立即報名
時間:8月26日(二) 19:00-21:00
地點:平冤會議室(台北市民權東路2段26號10樓之2,近捷運中山國小站3號出口)
引言:陳又寧律師(鄭性澤冤案救援律師,《路人變被告》中文版校訂者)、羅士翔律師(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
「冤罪成因與冤獄平反-2014冤獄平反協會年度論壇」 立即報名
【新書座談】路人變被告:「走鐘」的刑事司法程序 中文版新書發表暨座談會
時間:8月30日(六) 13:00-15:00
地點: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國際會議廳
主持:高涌誠律師(冤獄平反協會)
與談:李茂生教授(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李俊億教授(台灣大學醫學院法醫學科)、盧映潔教授(中正大學法律學院)、金孟華博士候選人(美國杜克大學法學院)
【主題演講】False Confessions 錯誤自白
時間:8月30日(六) 13:00-15:00
地點: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國際會議廳
主持:羅秉成律師(冤獄平反協會)
主講:Brandon Garrett教授(美國維吉尼亞大學法學院)
(演講以英語進行,現場備有中文即席翻譯)
【主題演講】Eyewitness Memory 證人記憶
時間:8月31日(日)09:00 10:30
主持:李榮耕教授(台北大學法律學院)
主講:Brandon Garrett教授(美國維吉尼亞大學法學院)
(演講以英語進行,現場備有中文即席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