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豐大橋案 冤屈十二年」 讓無辜的孩子回家吧! 記者會新聞稿
會後新聞稿
「后豐大橋案 冤屈十二年」
讓無辜的孩子回家吧!
【時間】2014.12.07 (日)09:00
【地點】台中監獄門口(台中市南屯區培德路9號)
【出席】主持∣羅士翔(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
發言∣王淇政母親、姊姊
洪世緯大兒子
邱顯智(后豐大橋案義務律師)
陳沛穎(靜宜大學法律服務社成員)
【主辦單位】 冤獄平反協會
2002年12月7日,一名陳姓女子自后豐大橋上墜落身亡,案件關係人王淇政與洪世緯從「不起訴處分」變成「共同殺人罪」成立,王淇政遭判15年有期徒刑,洪世緯遭判12年6個月有期徒刑。2009年三審有罪確定後,家屬仍極力為平反奔走。
后豐大橋案,冤屈十二年
今日,12月7日,案發迄今已滿12年,王、洪兩人也已失去自由超過一千天(王淇政1439天,洪世緯1949)天,但兩人從未放棄任何平反的可能性。仍持續堅信兩人清白的親友以及救援團隊也選在今天來到台中監獄大門口,要給兩人打氣。
一人被冤,全家在途
王淇政的母親表示很感謝大家來幫忙聲援,希望能夠掌握淇政是非常孝順的孩子,對於司法的不公正非常不服,判決確定後這幾年家人親友東奔西走四處求情,求神問佛,只希望能夠早日讓淇政、世緯兩人洗刷冤屈回家團圓。王媽媽也表示最感虧欠的便是對於洪世緯以及洪世緯的家人,當時只是幫忙開車在淇政前往后豐大橋,竟然捲入這場冤獄。洪入獄後,洪家頓失經濟支柱,而近日洪媽媽也因癌末逝世,過世前仍然不能看見其兒子的清白。
王淇政的姐姐表示事情發生之後,背負著殺人罪的污名,我們不能接受這種冤屈,我們仍秉持著自己的良心來過日子,努力不放棄任何一個平反的機會。感謝監察院做出調查報告,認為這個案子是個冤獄,也要感謝冤獄平反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靜宜大學法律服務社的幫忙,和我們一起走這條平反之路。我們希望法院重啟調查,澄清案情,還給淇政、世緯兩人清白。
洪世緯七歲的大兒子來到現場要給爸爸加油,也希望爸爸早點回來家裡。
冤獄平反,律師相挺
義務律師邱顯智律師表示相信王淇政與洪世緯兩名年輕人是無辜的,邱顯智律師表示這個案子可說跟江國慶一樣,不只家人、律師團為他們兩個人喊冤,聲請再審,台中高分檢也曾經認為案子有疑點,為兩人聲請再審,而兩任檢察總長,陳聰明檢察總長以及黃世銘檢察總長也都為這個案子提起過非常上訴,但目前案子還是無法平反。
而整個案子關鍵就在於這位證人,在案發一年多之後,突然跟檢察官說他把案情看清楚了,只憑這個反覆的證詞讓兩個人平白被關,兩個家庭也因此陷入困境。洪世緯是獨子和母親相依為命。前一陣子洪媽媽過世,我們也協助辦理病危及奔喪手續。因為在監而不能陪長輩終老已是一大遺憾,而因為被冤枉而入監,不能陪長輩,更是世間莫大的不公。參與洪媽媽喪禮時,我們非常難過,一個家庭因為洪世緯的冤案,媽媽因此含恨而終。
堅持清白,看見希望
律師團尋問其他法醫的意見,都不認為本案是他殺。去年,律師團諮詢石台平法醫,石法醫指出墜落位置水平位移可供判斷死因,支持本案非他殺。但之前法院並不瞭解水平位移的意義,不曾審酌。律師團以此提出再審,歷經台中高分院兩度駁回,最高法院兩度發回,案子將再由台中高分院審查是否可開啟再審。
案子已經12年了,邱顯智律師特別強調,我們不是因為看到希望才繼續堅持,而是因為堅持才看到希望,希望再審能儘速開啟,還二位年輕人一個清白。
靜宜法服,參與救援
靜宜大學法律系法律服務社也參與后豐大橋案的救援,法律服務社陳沛穎同學也表示從靜宜法服社去年成立后豐小組,大家透過閱讀卷宗、判決書,也曾到后豐大橋進行現場模擬,深入了解案情後相信這是一件冤案,王淇政、洪世緯是清白的。同學們架設「后豐大橋墜橋案」部落格,也在臉書成立「島國冤獄紀實-王淇政、洪世緯的冤獄記事簿」希望讓更多人了解案情,為什麼沒有證據還可以定罪,為什麼有利兩人無罪的證據,法院都不採信?陳沛穎表示希望台中高分院在這次的再審審理可做出正義的決定。
最近聲援團體發起「后豐大橋案,冤屈十二年」的聲援活動,許多聲援夥伴拍照支持兩人的冤獄平反。靜宜法服社將繼續關注后豐大橋墜橋案,支援義務律師團的平反行動,期待台中高分院能夠讓案子重啟審判。
黃絲帶照亮回家的路
眾人齊呼口號:「淇政無罪,世緯無罪,真相未明,重啟調查!」即在台中監獄大門口,綁上象徵希望的黃絲帶,期盼黃絲帶的祝福可以照亮兩人回家的路,祝福兩人早日步出冤獄。
王淇政母親以及洪世緯的家人在記者會後,辦理會客,向淇政、世緯傳達眾人支持聲援的心聲,會客後,王媽媽也代淇政表示很謝謝大家的幫忙,盼望淇政與世緯兩人都能夠早日平反回家。
呼籲司法,重啟審判
知道兩名無辜年輕人被冤入獄的朋友們,包括「后里聯合里關懷據點」、「聯合里環保志工」、「育英國小愛心志工」、「卓蘭國小醒獅隊」也一同來到台中監獄,聲援淇政、世緯,要把支持與祝福傳給苦坐冤獄的兩人,期盼司法開啟再審,讓平反的曙光照進黑暗鐵窗。讓無辜的孩子回家吧!
【后豐大橋墜橋案簡介】
2002年12月7日,陳姓女子自后豐大橋上墜落河床,送醫不治。其男友王淇政第一時間至河床救人,同行友人洪世緯則於第一時間撥打119叫救護車。陳女家屬提出告訴認為是兩人殺害陳女。原先台中地檢署不起訴,後經台中高檢署發回再議後,台中地檢署起訴兩人殺人罪。
2009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法院判王淇政、洪世緯共同殺人罪,王淇政15年有期徒刑,洪世緯12年6月有期徒刑確定。
2012年監察院調查報告認定本案為冤案,而檢察總長兩度為案件提起非常上訴,台中高分檢也認為案情有冤,為兩人聲請再審,但均遭法院駁回。
冤獄平反協會於2012年成立義務律師團為王淇政聲請再審,歷經台中高分院二度駁回、最高法院二度發回後,第三度回到台中高分院審理是否開啟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