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冤快訊】最高法院駁回檢察官上訴,劉正富無罪確定!(2026.03.05)

劉正富於2024年12月10日經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第二度判決無罪,但檢察官提起上訴,今日(2026年3月5日)最高法院駁回檢察官上訴,劉正富終於無罪確定!
劉正富於2004年捲入屏東萬金營區鬥毆案,儘管劉正富始終堅持清白,但警方於案發八個月後,提供劉正富單一相片供證人接續指認,造成證人記憶不可回復的污染,儘管劉正富提出對己有利的證據,但警方在保管的過程中佚失,劉正富於2013年遭判有罪確定,無辜入獄服刑。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在2013年收到劉正富的申冤,發現案件有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之情形,決定展開救援行動。本案歷經檢察總長三度提出非常上訴,監察院也提出調查報告,在在說明案件確實有疑。2018年高雄高分院裁定開始再審,2019年、2024年法院二次無罪宣判,終在今日無罪確定!
感謝檢察總長、監察委員留意正富的冤情,也感謝法院落實不讓無辜之人蒙冤的使命,還給劉正富清白。在此也謝謝正富一家人對清白的堅持,祝福他們回歸日常後自由平安、一切順遂!
📌延伸閱讀───────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6年度聲再更(一)字第3號刑事裁定:https://reurl.cc/V2aRvZ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2年度原再更二字第1號刑事判決:https://reurl.cc/YDldrl
【冤冤相報 no.53】我們沒有放棄過:劉正富無罪:http://eepurl.com/gvHU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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