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冤聲明】后豐大橋案義務辯護律師團,獲選為全國律師聯合會「2025優秀公益律師(團體組)」(2025.09.06)

【平冤聲明】

后豐大橋案義務辯護律師團,獲選為
全國律師聯合會「2025優秀公益律師(團體組)」(2025.09.06)

今年后豐案無罪確定,自2012年以來協助推動本案平反的后豐案義務律師團,經本會推薦,獲選為全國律師聯合會「2025優秀公益律師(團體組)」,於上週六9月6日第78屆律師節慶祝大會上,由總統向律師團頒贈獎牌。

王淇政、洪世緯於2009年遭判有罪確定,雙雙入獄服刑,但二人與家人仍持續申冤、陳情,不放棄追尋清白。2012年,經黃虹霞律師、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決定義務救援,由黃虹霞律師為洪世緯,羅秉成律師為王淇政,籌組義務律師團提出再審救濟,2018年最高法院自為裁定,開始再審並停止刑之執行,二人回復通常審理程序,臺中高分院分別於2019年、2021年、2024年三度宣判無罪,最高法院於2025年駁回檢察官上訴,全案無罪確定。

后豐大橋案義務律師團前後歷經13年之再審救濟,創下多起重要的平冤裁判,在台灣冤案救援行動中留下重要紀錄:

一、本案再審聲請程序周折,義務律師團一再抗告,創下最高法院自為裁定開始再審首例

本案自2013年展開再審救濟,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多次發回,義務律師團旋即提出抗告,援引刑事訴訟法第420條新制規範暨最高法院再審實務見解,終讓最高法院多次發回,嗣於2018年由最高法院106年度台抗字第637號裁定開始再審,創下最高法院自為裁定開始再審之首例。

二、妥善運用科學證據,釐清疑點,發現無罪

本案義務律師團諮詢法醫、力學專家,提出足以動搖原判決之專家意見,以此聲請再審。監察院於本案調查過程中,亦請託專業鑑識人員提出現場重建,認為死者死因極可能排除他為。

三份來自法醫學、力學、現場重建之專業意見成為通常審理程序之主要爭點,義務律師團須展開跨領域的學習,熟稔專家意見,進行鑑定人詰問與法庭攻防,進而讓這些專業意見釐清證人陳述之疑點,終讓法院肯認改判無罪。

三、義務律師團團隊合作,堅定辯護

本案再審聲請程序與通常審理程序長達13年,訴訟程序在最高法院與臺中高分院間反覆來回,義務律師團成員秉持團隊作戰的精神,合作協力,面對各種不利裁判與處境,堅定為二人辯護,未曾放棄,而黃虹霞律師於卸任大法官後再次披上律師袍,成為義務律師團堅定後盾。邱顯智律師卸任立法委員後也再次受任,展現辯護人不讓無辜被告蒙受冤屈的重要使命。

后豐大橋案再審救濟多年,仰賴義務律師團的專業、投入與合作,終能逆轉有罪判決,取得無罪確定。

在此感謝所有為本案出力的辯護人:王龍寬律師(已轉任法官)、余柏儒律師、李宣毅律師、林志忠律師、林威律師、邱鼎恩律師、邱顯智律師、梁丹妮律師、黃虹霞律師、葉建廷律師、劉繼蔚律師、蔡晴羽律師、蕭立俊律師、羅士翔律師、羅秉成律師,以及多年來,前仆後繼的志工夥伴們,一起為王淇政、洪世緯的清白辯護,和淇政、世緯一起走向無罪,也感謝全律會對於律師從事冤獄救援的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