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新再審,平冤罪-法官的使命是不讓無辜的人民受到懲罰

總統於2月4日公布修正《刑事訴訟法》第420條,放寬再審之條件,對於在獄中苦苦喊冤的無辜被告而言,意義重大。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羅秉成律師表示,立院通過再審修正條文,對於參與冤案平反的人而言,是相當難能可貴的一次修法。冤獄平反協會於新法修正後即為遭冤判無期徒刑的無辜被告林金貴,聲請再審。

【1221採訪通知】法服報佳音-聖誕迺夜市- 莫忘仍在冤獄中受苦難的人

今年的聖誕節,我們不讓受冤者孤單!靜宜大學法律服務社聯合中部學生社團與NGO,舉辦「法服報佳音—聖誕迺夜市」,我們將於東海大學路思義教堂合唱聖誕詩歌,為仍在冤獄中受苦難的人,祈禱祝福;並在東海夜市進行聖誕化裝遊行,分發福袋給路人商家,將聖誕溫暖傳遞給大家。

「后豐大橋案 冤屈十二年」 讓無辜的孩子回家吧! 記者會新聞稿

12月7日,案發迄今已滿12年,王、洪兩人也已失去自由超過一千天(王淇政1439天,洪世緯1949)天,但兩人從未放棄任何平反的可能性。仍持續堅信兩人清白的親友以及救援團隊也選在今天來到台中監獄大門口,要給兩人打氣。

一位高中生的觀察:監委認后豐大橋案並不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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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冠婷 平冤實習生   2013年,我來到冤獄平反協會實習,在那邊最深入接觸到的案件,就是后豐大橋案。這個案件有兩位檢察官經手過,第一位檢察官認為證據不足,沒有起訴;但兩年過後證人翻供,另一位檢察官起訴了這兩位現在被關在牢裡的人。這個案件最大的轉折點就是證人的證詞,事情發生當天說他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兩年後卻又改口說他其實全部都有看到。總之,不論證人說了什麼,先來看看法院怎麼判,再來討論其他事情。 法院認定事實 2002年12月7日的台中,一個月亮高掛的夜晚,王清雲在距離后豐大橋50公尺遠的地方炒米糠,用來引誘在大甲溪裡的蝦子。兩台車子停在橋上,一台是一位名為陳琪瑄的女子下車,另一台則是王淇政及開車的洪世緯兩名男子下車。一開始不以為意的王清雲,繼續在橋下炒米糠,沒想到過了不久,發現事情有點不太對勁。王淇政跟陳琪瑄因為兩人感情分手問題開始追逐、爭吵,王淇政把女朋友從後方抱住,並叫他的朋友洪世緯幫忙抱住女生的腳,並將女生抬到橋外,女生拉扯、掙扎。王清雲也聽到男生很兇的對女生說:「你如果要與我分手,我就讓你死,如果繼續跟我在一起,我就把你放下來!」王清雲一直看著橋上所發生的事,直到抱住女生頭部的王淇政把手鬆開後,女生呈現頭下腳上的狀態,最後,抓住女生.腳的男子鬆開手,她被地心引力拉著向下掉,結束了她的一生。王清雲拿著燈照橋上,兩個在橋上的男生開始喊救命,跑下橋找女生。救護車在1:26分到達,在39分時載著屍體跟看似快要崩潰的王淇政前往醫院,洪世緯開車跟在後面前往醫院。 以上是2006年法院所認定的事實主要採用證人王清雲的證詞為主,法醫許倬憲的證詞為輔,並沒有採用兩名被告證詞。監察院在2012年做出此案的監察報告,認為這件案件極有可能是冤獄。以下將先用時間順序呈現此案由不起訴到起訴的過程,再說明監察院調查報告中提到的疑點。 2002年12月7日,王淇政及洪世緯於警詢中皆分別表示,他們當天一起約去逛夜市,途中王淇政接到女友陳琪瑄的電話,要求他在十分鐘內到達后豐大橋,因此洪世緯開車載著王淇政前往橋上。洪世緯在途中曾經離開過橋上,去加油站幫輪胎打氣,回來後便聽到王淇政說陳琪瑄墜橋。王淇政說,當時他在陳琪瑄的車旁(此時洪世緯還沒回來)正打算送她回家,要上車時突然聽到關門聲,接著女友(跨在欄杆上)就墜橋了。 王清雲因為事發當時在橋下炒米糠,所以也被帶去詢問。他說他不清楚怎麼回事,橋上好像有三個人追來追去,也有爭吵聲,不久後就看見一個黑影掉到橋下。怎麼掉下來我沒有看清楚,也沒有聽清楚在說什麼。 意外的轉折:證人王清雲翻供 案發當時,聲稱自己沒有看清楚的證人王清雲,意外的於事發2年後(2004年)翻供。王清雲聲稱,當時他在橋下炒米糠,橋上有兩男一女在橋上追逐,王淇政從後面抱住陳琪瑄,洪世緯抱住陳琪瑄的腳,並將陳琪瑄抬到橋外。王清雲表示有聽到男子說:「如果還是要分手,我就把你丟下去;如果繼續在一起,我就把你上下來」,陳琪瑄喊救命,之後王淇政跟洪世緯先後放開手,陳琪瑄就摔下去了。我有拿探照燈照橋上,所以有看到整個過程。同時王清雲也表示,案發當時沒有說出實情是因為受到王淇政爸爸影響,據王清雲說法,王淇政爸爸跟他說:「不要害到王淇政,我們會私下跟家屬和解。」所以在事發當時講話才會有所保留,但是他因為良心過意不去,所以現在(2004年)才決定把事實講出來。 從不起訴到有罪確定 2004年9月14日 檢察官不起訴 但檢察官認為證人說詞前後不一而且落差太大,王清雲2004年證詞比案發當天清楚太多,與一般人「時間越久記憶越模糊」的經驗不符合。而且有部分證詞明顯有瑕疵,因此不採納。再者除了證人證詞之外並沒有任何客觀(科學)證據顯示被告有犯下殺人罪行,因此檢察官林柏宏認為罪嫌不足不起訴。 2005年6月24日 另一檢察官起訴 王清雲決定講出實情是因為自己過意不去,所以翻供。依據被告王淇政說法,陳琪瑄是自己掉下橋的。但法醫許倬憲說,以當時橋高來看,如果死者是要自殺,應該會腳先著地;但是死者不想死,所以手先著地。 檢察官以法醫及證人證詞認為,被告所說的是謊話,兩人有將死者丟下橋。因此起訴兩名被告。 2006年5月12日 一審判決有罪 台中地方法院認定事實為第一段所述,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來自於證人王清雲翻供後及法醫許倬憲證詞。法醫表示,從屍體上的情形可以看出兩名被告將死者合力抬出護欄外,王淇政與洪世緯先後鬆手,形成擺錘效應,導致墜橋後死者身體與橋面平行。但法醫也表示,他只是從屍體的情形客觀判斷,原因部分不在法醫的權責之內。最後判決王淇政與洪世緯分別十五年及十二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監察院調查報告怎麼說? 從判決後到2012年以前,律師提過上訴,檢察總長提過非常上訴,但全部都被駁回。2012年監察院對此案做出了長達93頁的調查報告,以下為監察院報告中的一些疑點: 1.…

【后豐大橋案 冤屈十二年】系列活動

  2002年,后豐大橋案,一人不幸喪命,二人冤枉入獄, 王淇政與洪世緯,從「不起訴處分」直到「殺人罪」有罪定讞, 入監服刑,年夜飯再難團圓。   檢察總長二度為這個案件提起非常上訴,但都被駁回。 2012年監察院調查報告認為本案有疑有冤, 然而,司法還未面對這個誤判。   義務律師團為淇政聲請再審, 台中高分院二度駁回,最高法院二度發回, 如今第三度來到台中高分院, 我們還在等待正義來到, 何時露出平反曙光?   2014年12月7日, 后豐大橋案屆滿12年, 請與我們一同關心, 讓無辜的淇政、世緯早日返家。   【集氣活動】…

盼望自由的黎明終將升起 謝志宏35歲生日快樂

  11月29日,謝志宏35歲生日。 11月30日,謝志宏失去自由第5266天。   11月26日,義務律師涂欣成律見謝志宏。 我們無法給謝志宏什麼生日禮物,因為,最好的禮物就是:重獲自由。當天,涂欣成律師寫下這麼一段話: 今天去律見謝志宏。 先祝他生日快樂,再告訴他訴請交付測謊資料的行政訴訟被駁回的消息。他聽了之後,心情似乎沒有任何的波動,只淡淡的說了句: 「政府若是肯傾聽人民的聲音,應該是會勝訴的。」 之後跟謝志宏分享了檢察總長為鄭性澤、劉正富提起非常上訴的好消息,以及近日宣傳冤情的活動。   回程看著夕陽,相信這苦難的日子終能落幕;自由的黎明終將升起。 ~涂欣成律師2014.11.26~   【請以行動支持謝志宏】 拍攝10秒鐘自拍短片,上傳臉書,並「#謝志宏」,說明你支持他的理由,喚起更多人的關注。聲援短片可參考:例1、例2 例1:…

再訪呂金鎧(四):難以撼動的牆垣

  文/洪于香 清大中文系、平冤實…

再訪呂金鎧案(二):缺角拼圖-使人看不清事情全貌的判決書

  文/洪于香 清大中文系、平冤實習生   充滿法律文字的判決書讓人卻步,卻是一字一字將呂金鎧定罪的利刃,沒有溫度沒有情感,畢竟法律本來就不是動人催淚的小說,鏗鏘的字句間陳述出法官們認為的事實。非當事者的我們可以輕易選擇相信,但對於呂金鎧,這些文字讓他在監獄待了二十年,二十年太過沉重,或許我們需要審視白紙黑字帶來的是正義、真實,或是一個人無端失去的青春。 這場官司並未在呂金鎧更(六)審捨棄上訴時終止,共同被告陳錫卿仍繼續上訴至更(十一)審。其中更(七)審採用新的DNA檢測方法,發現在案發現場的精液並沒有呂金鎧的DNA,鑑定結果僅有陳錫卿一人的DNA,排除呂金鎧。   以今日之PCR-STR,16個基因位之鑑定,明確排除被告呂金鎧涉案,即案發後法醫從被害人所採取之檢體,僅有被告陳錫卿一人之DNA混同被害人之DNA -…

再訪呂金鎧案(一):虛無的正義之途

  文/洪于香 清華大學中文系、平冤實習生  難以預見的人生岔路   呂金鎧,花蓮縣玉里人,家中獨子,國中還沒畢業便到台中大甲當鐵工,十八歲那年他想學個技術餬口,便一腳踏進了麵包師這個行業。某天,他想離開原本的麵包店,趁中午休息時間出去找工作,便騎著老闆的摩托車出門,但老闆回來後誤以為摩托車遭竊,緊急的報了警,警察隨後在路上找到騎車亂晃的呂金鎧,現行犯,逮捕,竊盜罪入獄服刑三個月,人生之途就此轉歧。 三個月的監牢生活,他認識了同是犯人的陳錫卿,普通交情,出獄後呂金鎧在中和的一家麵包店工作,老闆替他租了一個房子當成宿舍,陳出獄後無處可去,便向他求助,他想說同是天涯淪落人,便在徵得老闆同意後讓陳寄住於此,幾天後,發生了性侵殺害女大生的慘案,陳錫卿逃亡數天後落網,而呂金鎧在麵包店以共犯身分被逮。 與真相鬥爭   消息傳回花蓮老家,父母親不敢相信兒子犯下這般惡行,心力交瘁,加上鄰里間的閒言閒語,兩個老人家終日待在幾坪大小的家中,連大門也不曾跨過。當時人在台北工作的呂姐姐設法見到了呂金鎧, 呂姐姐:「你如果有膽量做就該承擔,沒做我會想辦法救你的。」 呂金鎧:「我沒做的事情,我為什麼要承認。」 於是他們每日盼啊盼,等待著真相水落石出,等待重逢團聚的那天。 但清白之路不僅崎嶇,甚至遙不可及。呂姐姐為了開庭,三天兩頭便往法院跑,眼睜睜的看著照本宣科的法官們,不斷的互踢皮球,有罪,有罪,有罪,每每哭著走出法庭,失望在每一次開庭後被埋在更深不見底之處。毫無法律背景的呂姐姐為了救弟弟,丟掉了工作,甚至幫書記官打掃辦公室。因為不懂,因為無財無勢,她想盡一切可能方法,卻還是目睹這無力改變的結局,最後決定放棄上訴,因為他們只能無奈地認為,「早點撤銷告訴,就能早點被關完,出來。」   痛苦深淵 但放棄上訴不是終點,本來在龜山羈押的呂金鎧,被轉到了台南監獄,呂姐姐必須回花蓮照顧生病的雙親,隔著中央山脈的距離阻斷了家屬會面的機會,呂姐姐每個月必須匯兩千元給監獄裡的呂金鎧當生活費,就算家書乘載著無盡的思念,卻也附上更沉重的壓力。 牢裡的他,背負了性侵犯的罪名,即使不說話,不做任何動作,都會受到旁人的白眼與欺凌,牢獄生活就像是個小型社會縮影,這裡有階級,暴力,貧富問題,沒有錢什麼生活用品都沒有,水就喝地下水,反正沒有人認為犯人該有人權。他默默忍受別人無端的挑釁,因為只要出了問題,操行會被扣分,出獄之日更遙遙無期,痛啊血啊一口氣吞下也無所謂,能出去才是真實的。 等不到兒子出獄的那天,呂媽媽離開了人世。過世前的幾年,呂媽媽得了老年癡呆症,記憶停留在呂金鎧還在台北工作的時空裡,每到下午,拉個板凳坐在家門前,直望著馬路的方向,嘴裡叨念著何時過年,就等著兒子回來吃團圓飯的那天,幾天幾年過去,屋簷下的板凳雖在,呂媽媽卻等不到他心心念念的兒子出現,便閉上雙眼辭去。     獄中的他,從死刑,無期徒刑到有期徒刑二十年,在鬼門關口繞了回來,他唸佛經,偶爾聽傳教,靠著這點微小希望撐下去,終於他等到了重獲自由。出獄後,他回到花蓮老家,年邁的父親等了二十年,終見到兒子的面容,呂爸爸拖著病體,放下心中罣礙後,平靜的走了。 眼前的一切才是真實的   出獄後的幾天,呂金鎧每晚噩夢不止,但現實的問題更必須面對,處理完父親的後事,他在鎮上的麵包店找到了工作,他知道很多事情必須自己承擔,他已經老了,二十年的青春早就逝去,比起過去,眼前一切才是他必須緊握在手心的。 現在的呂金鎧,一個人住在玉里老家,養了一隻狗叫小黑,小小隻的但很機靈,會在他發動機車時,上前送主人離家。他在工作之餘,會看八點檔聽聽台語歌,偶爾到鎮上採買食物,他仍盼望著真相被平反之日,但已不期望得到賠償,對於他而言,那太過虛渺,工作是他現階段的生活重心,才是最實際的,他說:「一切平常心就好。」   離開前,我望向這間負載著呂家血淚的屋子,想像著每日坐在屋簷下的呂媽媽,想像著呂金鎧出獄後與呂爸爸重逢的場景,以及我眼前的,早些時候出發去工作的呂金鎧,剛目送我們離開的呂姐姐跟小黑,我想這二十年太過殘酷,卻只能撇過頭,偷偷抹去那些憤恨不平的淚水。 【華視新聞雜誌】冤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