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研討】指認瑕疵與冤案救援
2017.08.27@台灣冤獄平反協會2017年度論壇 文/高珮瓊 平冤志工(台大法律四 ) 假設你現在是犯罪 […]
如果您對以下搜尋結果不滿意,請重新搜尋。
2017.08.27@台灣冤獄平反協會2017年度論壇 文/高珮瓊 平冤志工(台大法律四 ) 假設你現在是犯罪 […]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於106年4月18日裁定林金貴殺人等案件開始再審,並停止刑罰之執行。今日4月21日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停止執行,林金貴在遭到3116天的關押後,重獲自由。,
2016.12.22@台灣冤獄平反協會2016學術研討會 文/黃奕欣(台灣大學科法所碩士班、平冤志工) 羅秉成 […]
被人冤枉、有苦難言,很難受吧? 想像一下,如果把這種難受的感覺放大十倍、二十倍或者更多, 你不止 […]
「不是因為看到希望而堅持,而是因為堅持才看到希望!」 為大家放上2015上半年平冤工作報告重點摘要。 今年2月 […]
文/黃芷嫻 平冤辦公室主任 超過大半年沒再踏進監所探望當事人,一早發車前往台南監獄 […]
總統於2月4日公布修正《刑事訴訟法》第420條,放寬再審之條件,對於在獄中苦苦喊冤的無辜被告而言,意義重大。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羅秉成律師表示,立院通過再審修正條文,對於參與冤案平反的人而言,是相當難能可貴的一次修法。冤獄平反協會於新法修正後即為遭冤判無期徒刑的無辜被告林金貴,聲請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