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六屆平冤年度新聞獎獲獎名單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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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對於冤案的報導,對於身陷司法風暴,苦苦喊冤,無人聞問的無辜者與家人而言,意義重大。一則冤案報導可以讓社會更多人認識無辜者的冤情,起而關心司法正義,有時也可能促成無辜者平反的契機,甚至進一步影響制度改革。

2021年6月捐款徵信

無罪絕非從天而降,而必須仰賴各界的支持、付出與努力。 感謝社會大眾的支持與聲援,過去一個月,平冤協會共獲得…

平冤週報 8/5-8/11

平反 ① 借帳戶給弟弟慘成洗錢犯 胞兄遭押109天獲賠32萬(8/9…

平冤週報 07/29-08/04

測謊 ①行政院通過修正《刑事訴訟法》 明定「測謊不得做為罪證」(7/29…

《失控的審判-我在關塔那摩的日子》書評

文|林奕彤 (平冤志工)   《失控的審…

平冤週報 07/22-07/28

修法 ①交付審判制度轉型准許提起自訴 政院明通過修法(7/28…

【冤TUE. 系列講座】大崎事件:一位94歲阿嬤的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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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奕彤 編|林俊億、柯昀青 多數台灣人或許不曾聽聞「大崎事件」,但對日本人來說,這起事件並不那麼陌生。 「大崎事件」發生於大崎町──這個位於日本南端鹿兒島的小市鎮,面積大約只有台北市的一半。儘管「冤案」在日本屬於相對冷門的社會議題,但這起1979年發生在寧靜小鎮的事件,至今仍引起日本社會的關切以及各地媒體的報導,且本案的當事人之一原口アヤ子(Haraguchi…

平冤週報 07/15-07/21

非常上訴 ①法官誤裁准沒入保證金 檢察總長翻案成功…

平冤週報 07/08-07/14

冤獄 ①一銀襄理冤獄925天!纏訟28年無罪確定 求償504萬退休金勝訴(7/13…

JUL. 14 2021|臺灣高等法院裁定吳明峰案開啟再審

2021年07月14日|臺灣高等法院裁定吳明峰案開啟再審   1999年7月29日,警察突然造訪當年還是十七歲的少年吳明峰家中,搜索住處並將其帶至警局問話,原因是警方懷疑他在十天前,與另一名男性以機車攔截兩名女性並持刀搶奪皮包。 本案沒有任何贓物或其他犯案的相關證據,證人的單一照片指認,以及吳明峰測謊未通過,是論斷吳明峰有罪的唯二證據。一審法院因證據不足判處無罪,但二審高等法院卻在吳明峰未到庭聽判的情況下,撤銷原判決、認定吳明峰有罪,處五年有期徒刑,吳明峰未及上訴,有罪確定。 本案被害人與證人是在看了警方提供的相片後、推翻了先前對搶匪的描述,顯示指認過程有重大瑕疵;而當時吳明峰未通過的測謊,是由法務部調查局李姓測謊員所進行的,而其測謊報告,經監察院在2017年指出不符合現行的科學標準。 2020年11月,平冤協會與法扶新北分會合作,為吳明峰提起再審聲請。法院於2021年春天召開兩次開庭,釐清爭點。吳明峰本人也到庭,向法官說: 「這個案子雖然我已經服刑完畢了⋯⋯但這個冤屈我吞不下。我想說的是,這件強盜案自始至終與我無關。」 吳明峰站在法庭上,用些微顫抖的聲音向法官說明自身冤屈的那日,他已經年屆四十。 同年7月14日,臺灣高等法院做出裁定,本案開啟再審,要讓吳明峰再次回到法庭,陳述當年的冤屈。在再審開啟之後,吳明峰又等待了將近一年,直到2022年4月,才迎來無罪確定的結果。 延伸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