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平冤年度新聞獎 獲獎名單公佈!
今年是平冤第四年辦理年度新聞獎甄選!本屆的投稿件數為歷年最高,顯現媒體愈漸關注冤案相關報導。每一份報導對於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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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平冤第四年辦理年度新聞獎甄選!本屆的投稿件數為歷年最高,顯現媒體愈漸關注冤案相關報導。每一份報導對於冤案 […]
2018.08.26 @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2018年度論壇 主講|羅士翔執行長、李東柏法官、蕭逸民前主任 主持 […]
最高法院於2月7日針對后豐大橋殺人案再審抗告案,裁定王淇政、洪世緯開始再審,並停止刑之執行,隔日2月8日,駁回檢察官抗告,蘇炳坤案確定開始再審。台灣司法兩起重大冤案在最高法院的審理下將正式重啟審判
蘇炳坤先生於1987年遭認定有強盜、殺人未遂罪成立判刑15年確定,於2000年經總統為罪刑無效之赦免。然赦免並未清白,在司法上蘇炳坤仍為「有罪之身」。為此,蘇炳坤於2016年向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申冤,今年5月聲請再審,經台灣高等法院於今日(9/19)裁定准予開始再審。
文/Hugo-francois 十多年來,我國刑事訴訟法經歷如『換骨』般的重大改變:從職權進行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