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冤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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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平反)
B21黃冠宇 Mr. Huang
施用一級毒品
勒戒42天
#科學證據誤用

案情介紹

黃冠宇於2016年當兵時,收假抽驗尿液顯示結果異常,有嗎啡與可待因反應,當時冠宇因為感冒,曾服用醫生所開立甘草止咳水,他認為是服用止咳水導致驗尿未通過,法院引用相關報告認為冠宇尿檢的嗎啡與可待因的比例與濃度不符止咳水的反應,在本案中,冠宇的兩項數值都異常的高,嗎啡含量是可待因含量的六倍多,法院認定冠宇有施用一級毒品海洛因,2017年裁定冠宇入戒治所觀察勒戒。

平反之路

黃冠宇自信未施用毒品,自行上網查找資料,自力救濟,先前往醫院進行基因檢測,發現自身有可待因代謝異常的基因,會更快速的代謝可待因,冠宇也自費入住榮總二天,進行服用甘草止咳水的人體測試,發現冠宇於服用甘草止咳水後,尿液中嗎啡及可待因的數值與比值即出現如同施用海洛因的結果,經冠宇以此為新證據提起重新審理,法院於2018年裁定重新審理。

法院在重新受理這個案件時,採納了冠宇在榮總做的測試報告,並傳訊榮總醫師出庭說明,認為冠宇在部隊中檢驗出的數值有可能是因為冠宇先天的代謝基因異常加上後天的代謝酵素影響而導致,不是因為吸食海洛因。2018年法院駁回了檢察官的觀察、勒戒聲請,黃冠宇終於證明自己並未接觸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