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冤案救援
我們協助有罪確定的刑事定讞冤錯案件爭取平反。本會僅受理「真實無辜」案件,並以「無效科學證據」或有「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為主要切入救援方向。
無效科學證據:本會嘗試找出科學證據之疑點,徵詢各種(方)專業意見,釐清可能導致司法誤判的情況,發現疑案。
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本會檢討案件偵審程序有無瑕疵,分析申冤被告受公正審判之權利是否受到侵害,造成冤案。
收取申冤表格→冤錯案救援審議小組→成立義務律師團→展開救援由本會義務律師團組成,共同審議申請案件之救援與否。決議立案後,我們將組成義務律師團展開救援。
我們將依案情緊急程度依序救援:(1) 死刑待執行、(2) 在監執行、(3) 已執行完畢、(4) 尚未執行
- 案件快篩
- 審案志工初審會議+義務律師初審會議
- 冤案救援複審會議
針對決議立案救援之每一案件,將依案件的具體情況,由義務律師團與各領域專家、學者、志工共同研議,決定並執行最適合的救援策略。
在我國,冤案救援策略以聲請再審、非常上訴為主,輔以監察院陳訴與釋憲聲請,並集結社會動員之能量與關注,以使冤案獲得再次審判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