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藤博史:冤案是國家的雙重錯誤

 

文/王薏瑄,靜宜大學法律系、平冤實習生

邱清華教授開幕時說:「冤獄平反不但是社會學、法律學也是自然科學,但自然科學又包含了法醫學跟鑑識科學,因此應該要提供給律師法醫的課程訓練」。

足利事件是日本第一件因錯誤的DNA鑑定被判有罪,又因正確的DNA鑑定被判無罪的案例,但這過程整整耗了17年半。

佐藤博史律師於此次演講中將足利事件分成了三個部份來探討,先講「以DNA鑑定認定為無辜的意義」,再以「足利事件的衝擊」為題說明足利事件,最後試著探討「藉由DNA鑑定進行冤罪救援的意義」。

首先,「以DNA鑑定為無辜的意義」講述的是,在DNA鑑定出現前,無罪判決並不代表一定是真實無辜,也就是說,「無罪」當中仍有一塊灰色地帶;但在DNA鑑定時代,以DNA鑑定作為無罪的證明,就是完全無辜的證明。

其次,佐藤律師藉由講解「足利事件的衝擊」讓我們了解足利事件被誤判的原因─「被DNA鑑定所迷惑,怠為自白的調查」。

足利事件是件連續女童誘拐殺人案件,1990年5月發生在足利市的4歲女童誘拐殺人遺棄屍體案件,被報導指出與1979年及1984年均發生在足利市的案件有許多共通點。

DNA神話?!

1990年5月12日,被害女童M小妹妹跟父親到柏青哥店,但於晚上7時許失蹤。警察接獲報案後,隔天便在河濱的草叢中發現了M小妹妹的全裸屍體。當時,菅家先生是M小妹妹的幼稚園娃娃車的駕駛,45歲單身,租了一間房子,但因平日與雙親同住,所以只有假日會過去住。因為房子裡有超過100部的成人電影及充氣娃娃,被警方認定為是沒有不場證明且欲求不滿的單身男性。就這樣,警方從11月底開始了長期跟監菅家先生的行動。

1991年6月23日,警方從菅家先生丟棄的垃圾袋找到沾有精液的衛生紙,並委託科學警察研究所進行在日本才剛發展的DNA鑑定。11月25日,鑑定結果顯示犯人與菅家先生在MCT118基因座上是一致的。

12月1日早上菅家先生被迫「任意同行」,晚上就自白犯罪。隔天,天還沒亮就被令狀逮捕,但是菅家先生被逮捕的原因是因為自白而不是DNA鑑定。此時,各大報導開始神話DNA,認為DNA能夠一口氣解決偵查的重重障礙甚至還有從一百萬人中鎖定一人的能力。但是,這是錯的!一直到2009年DNA鑑定神話才真正崩壞。

菅家先生在逮捕及羈押中一直維持自白,12月21日被起訴後依然在審判庭上維持自白甚至在法庭上表演怎麼殺人。奇怪的是,菅家先生卻在寫給家人的14封信中始終堅持自己的清白,當菅家先生的哥哥將信交給辯護人時,辯護人卻問菅家先生:「你打算讓審判程序重新來過嗎?」,為了怕辯護人生氣,菅家先生在公開的法庭上又再次自白。然而,當法院定宣判日時,菅家先生又寫給辯護人自己是無辜的信,但是辯護人只是將這封信交給法院並沒有聲請調查證據,任由一審判決在1993年7月7號判處菅家先生無期徒刑。而佐藤律師就是從1993年9月第二審開始成為菅家先生的辯護人。

冤案是國家的雙重錯誤
1997年10月28日,佐藤律師用訴訟外鑑定作為根據向最高法院聲請DNA再鑑定,並請求超低溫保存M小妹妹的上衣,因DNA很可能逐漸被蛋白質分解而無法鑑定,但最高法院均未同意。2008年2月13日,最高法院駁回再審申請,但原因卻是訴訟外鑑定無法證明毛髮是菅家先生的,媒體一致批判應進行DNA再鑑定,因為此時菅家先生就在監獄裡。2008年12月24,高等法院命DNA再鑑定,終於,發現菅家先生是無辜的。當時,在日本的追訴權時效為15年,所以2005年5月追訴權時效完成,無法再追訴真犯人,這更是國家犯下的雙重錯誤!

為甚麼沒有任何人發現菅家先生的自白是虛偽不實的呢?反而,還在17年中4次誤判了菅家先生。

縱然多次自白,也可能是冤案!

可信的自白,會暴露偵查人員並不知道的客觀事實,也就是暴露「秘密」,一般來說,有秘密暴露的自白是可信的;相反的,無辜的人自白會暴露出的是「無知」,但當佐藤律師主張菅家先生的模擬表演暴露的是「無知」時,卻沒有人願意相信。

佐藤律師亦提及自白時應注意的兩件事。第一件是,偵查人員的錯誤的確信,會引出虛偽不實的自白,像是說「有證據證明你是犯人」的話,就算是無辜的人也會輕易的自白。第二件是,在偵訊時,必須建立信賴關係的狀態,也就是用開放式的問題讓嫌疑人用自己的話來回答,而不是使用封閉式問題去暗示偵訊人員預期的答案。1992年12月7日,檢察官因建立了信賴關係且使用開放式問題,菅家先生做了真實的否認。12月8日,檢察官卻基於錯誤的確信且連續使用封閉式問題,讓菅家先生又再度做出不實的自白。

無辜的菅家先生,明明已經在檢察官面前做出真實的否認,又再輕易的自白,在法院也曾一度做出真實的否認,卻因辯護人錯誤的建議下,再度自白。經由DNA鑑定認定為無罪的足利事件的衝擊,正是這些任誰也不曾想過會發生的事情,卻是我們到目前為止反覆犯下的錯誤。

最後,藉由美國無辜計畫探討DNA鑑定進行冤案救援。

美國的「無辜計畫」告訴我們只要能做DNA鑑定,真的比較容易證明是冤罪。儘管每個國家證明冤罪的方法都不一樣,但是,以DNA鑑定證明無罪卻能夠不分國界,這也是無辜網路得以在世界中逐步擴大的原因。

但是,DNA證據只能做為有罪證據的態勢至今依然存在,經由DNA鑑定有時雖然會讓國家威信受到傷害,但從錯誤中學習,才能建立更好的刑事司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