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後側記】時間之河——我們必須記得,我們擁有會摧毀他人一生的權力

整理人:湛詠傑、柯昀青

冤案的這整個過程是非常非常折磨人的,尤其對於被告及其家屬來說,他們所承受的是對整個人生的折磨。

——周春米(立法委員)

周春米委員首先為聽眾梳理片中冤案獲救的兩個原因,分別是:其他重大嫌疑人的審判外陳述、被檢警隱匿的有力證據。在個別案件之後,周委員進一步表示,更重要的問題是,其他個案能否也像本片主角一樣有同樣的機會幸運獲救?如果要做到這點,打造一個更良善的制度,就格外重要,因為必須要透過好的制度,才可能避免個人、社會輿論媒體的因素扭曲司法正義呈現的過程。

接著周委員開始分享台灣的狀況。在她任內,她與民間團體積極推動刑事訴訟法再審程序的修訂,讓被告及辯護人聲請再審時,法官需要開庭聽審;此外,司法院也推動刑事補償法草案的修訂,就她的觀點來看,草案內容確實有比原預期的方案再更往前了一步,是值得期待的改革,也顯示政府確實願意面對冤案的問題。

法律並不是一個客觀、獨立存在的系統,而是鑲嵌在社會裡面的。所以是這個社會整體的進步,會去影響法律的判決。

——莊瑞琳(春山出版總編輯)

莊瑞琳總編輯一開始先是提及了歐巴馬時代很有影響力的一本書《在世界與我之間》作為引子,也表示自己是從「種族與冤案」兩個角度來觀看這部電影。接著,莊總編為觀眾回顧了1960年代美國民權運動的發展,作為進一步了解這部電影的背景知識。

莊總編強調,認為,本片很適合延伸思考法律與社會的關係:「法律並不是一個客觀、獨立存在的系統,而是鑲嵌在社會裡面的。所以是這個社會整體的進步,會去影響法律的判決」,舉例來說,當國家有一些比較進步的法律人,努力會讓法案走在前面,因此片中的主角因為一段時間美國最高法院宣布死刑違憲,才成功保留性命,等到最後平反成功。

莊總編指出,雖然各國的冤案乍看之下很像,但發生在不同社會中的冤案,仍然會有些地方長得不太一樣,換句話說,每個冤案都反映了他們社會的一個特質,我們也可能從中觀察到,在社會價值衝突的部分會在哪裡。

我們掌有相當權力,甚至被允許合法的犯錯。可是我們必須記得,我們所擁有的權力,有時候可能會摧毀他人的一生。

——林孟皇(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

林孟皇法官的與談當中從制度層面為大家提供理解的管道。首先,林法官跟大家分享美國電影《幸福綠皮書》,勾勒當時種族隔離的背景。從制度層面來說,林法官分別介紹美國死刑制度變遷、刑事補償制度的建立以及司法人員問責的困難。林法官表示美國檢察官是民選的,但是數選民在乎的還是說它打擊犯罪等等,比較少人會去關心說他是不是讓一個無辜者受了一個冤屈。

最後,林法官引述了片中為Richardson先生平反的助理檢察官,作為總結,也作為法律人的字我提醒:「我們掌有相當權力,甚至被允許合法的犯錯。可是我們必須記得,我們所擁有的權力,有時候可能會摧毀他人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