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座談會】證人指認的冤罪風險-談指認程序的檢討與展望

美國無辜計畫(Innocence Project)於2015年針對325件平反冤案原因進行分析,以「目擊者誤認」(Eyewitness Misidentification)高達72%,為造成冤獄首要原因。

對於指認程序我國刑事訴訟法目前並無明文規範,僅內政部警政署於90年間發布警察機關實施指認犯罪嫌疑人程序要領,似仍有檢討與改進之空間,為使日後改革能有效排除目擊者誤認及符合台灣實務需求,以期減少冤獄,爰舉辦本座談會以廣納法學、心理學學者、檢、警各方意見作為日後修法參考。

【時間】2016.11.26(六)8:30-12:00
【地點】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1301教室
【主辦】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
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科技法律研究所

08:30-09:00 報到
09:00-09:10 開場致詞
09:10-10:00 【指認程序與司法誤判】
主持:羅秉成律師
報告:黃致豪律師〈所得非所見:談指認的司法行為科學最近發展〉
蔡晴羽律師〈指認程序修法草案報告〉
10:00-11:40 【與談、評論】
主持:羅秉成律師
評論:趙儀珊教授、金孟華教授、羅時強隊長、吳巡龍檢察官
11:40-12:00 【現場提問與回應】

立即報名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aNAA1NC-kRWzyRfC_x8qLS8qNdslH4d3oYKc-I9cudEbS8Q/view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