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冤快訊】臺灣高等法院裁定:蘇耀輝案開始再審(2025/10/15)

臺灣高等法院於今日(10月15日)裁定,蘇耀輝案開始再審!
蘇耀輝先生捲入一起案發於1997年的殺人未遂案:一對夫婦上午在自家電梯門口遭二名不詳人士砍傷,案發隔日,在警方僅提供蘇耀輝一人彩色照片下,供夫婦二人指認,二人指認蘇耀輝涉案。蘇耀輝經調查局測謊鑑定後,認有不實反應,後經法院援引為有罪證據。儘管蘇耀輝一再聲冤,表示根本不認識被害人,仍於2006年遭判殺人未遂罪確定,處8年有期徒刑。
監察院調查後,認為本案有單一照片指認之疑義,該測謊圖譜判讀也有重大瑕疵,並於2020年提出調查報告,指出本案事證之疑點。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於2022年立案救援,組成義務律師團為蘇耀輝發動再審救濟,歷經高院二度駁回,最高法院二度發回後,臺灣高等法院於今日裁定開始再審,蘇耀輝捲入本案28年,始終相信也企盼法院能還予清白,本會感謝臺灣高等法院本於「不能將無辜者定罪」之要求,詳查本案再審新事證,裁定開始再審,讓蘇耀輝得以重啟審判。
指認瑕疵、測謊爭議是本起冤錯案的重要成因,在此本會也懇請檢方不要抗告,讓司法得以依照嚴謹證據法則,重審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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