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victed Days
561
(Exonerated)
B22許哲偉 Hsu, Che-Wei
Robbery
10 Months of Imprisonment
#Misidentification

案情介紹

2015年,北部地區發生多起飛車搶案,嫌犯以借手機的名義,騙走路人手上的手機。警方經過調查,找到車牌的登記所有人:許哲偉。許哲偉說,他的車牌在案發前因為機車發生車禍沒辦法騎,後來車牌跟前輪都被偷走了,但法院沒有採信這個說法。2017年,台北地院法官針對其中一件日本留學生被搶的案件,判許哲偉搶奪罪成立,處10月有期徒刑。

重啟審判

本件開啟再審的原因很簡單也很直接,就是找到真正的行為人了。

許哲偉在士林地方法院的案件獲判無罪,經過記者報導,提及該案的指認瑕疵,此事引起監察委員的注意,決定調查指認,卻意外發現許哲偉在台北地院遭判有罪,發動調查,進而發現本案實際行為人

2018年8月,監察委員作成調查報告,指出本案指認程序瑕疵,且行為人已自首,許哲偉以此為由聲請再審,台北地方法院於2018年9月26日開啟再審。

值得說明的是,本案台北地方檢察署於接到監院調查報告後,於法院裁定再審前,停止執行,讓許哲偉在未開始再審前即重獲自由,避免冤獄擴大。

平反之路

法院曾傳訊實際行為人以證人身分出庭,他明確表示自己在2015年間路過重陽橋時看到一輛機車停在那裡,於是取下車牌,並使用該車牌掛在自己的黑色重機上犯案,該車牌就是許哲偉的。

法院也勘驗警詢光碟、偵訊錄影,發現警方、檢方於辦理本案指認過程中,有提供單一照片指認以及強調嫌疑人有類似之前科,明顯違反指認相關的程序及作業要點。

台北地方法院於無罪判決特別強調指認瑕疵所可能帶來的汙染,呼籲實務單位實施指認程序應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