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稿】 今日(5月8日)台灣高等法院104年度聲再字第179號裁定 呂介閔殺人案開啟再審
台灣高等法院104年度聲再字第179號呂介閔殺人案件,法院裁定開始再審,並停止刑罰之執行。本案是今年2月刑事訴訟法420條修正,放寬再審條件後,首件重大刑事案件開啟再審,具指標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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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104年度聲再字第179號呂介閔殺人案件,法院裁定開始再審,並停止刑罰之執行。本案是今年2月刑事訴訟法420條修正,放寬再審條件後,首件重大刑事案件開啟再審,具指標性意義。
關心冤案的朋友,對於紐約卡多索法學院成立的無辜計畫(Innocence Project),想必不 […]
文|蘇友辰 律師(執業律師暨蘇建和案義務辯護律師團召集人) 首先要特別感謝平冤協會歷任理事長督同執行長羅士翔律 […]
文|鄭丹瑀 編|林晏竹 2019平冤年度論壇——鑿刻巨石:司法科學與冤案救援,邀請到曾於鄭性澤、陳龍綺案中提供 […]
最高法院於2月7日針對后豐大橋殺人案再審抗告案,裁定王淇政、洪世緯開始再審,並停止刑之執行,隔日2月8日,駁回檢察官抗告,蘇炳坤案確定開始再審。台灣司法兩起重大冤案在最高法院的審理下將正式重啟審判
台灣版定罪完善小組即將起步,如何最佳化檢察體系內的有罪案件審查機制,縮短無辜者冤罪平反路程,有待各方共同合作,本會深盼在此制度下,未來有更多無辜者透過檢察體系獲得平反!
昨日(11月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刑事案件確定後去氧核醣核酸鑑定條例》,正式建立刑事判決確定後DNA鑑定聲請制度,讓DNA鑑定徹底發揮其伸張正義、平反冤獄之功能。本會深表肯定,並感謝長期在國會支持平冤法案的尤美女立委、周春米立委、段宜康立委、前立委顧立雄主委,盼在新制建立後,身陷囹圄無辜者可以更快獲得平反。
近來陸續傳出由檢察官於重大刑事案件為受判決人利益聲請再審,2015年由台灣高等法院 […]
民間團體有感於司法高度仰賴科學調查審理、認定事實,法庭科學的可靠與可信至關重要,為了促使蔡英文於就任總統後落實關於司法科學相關的司改政見,並且使得法庭科學獲得重視,民間團體組成「司法科學推動聯盟」。
為讓DNA鑑定能更有效地救濟無辜,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共同研究,提出《刑事案件確定後去氧核醣核酸鑑定條例》草案,與長期關注司法人權的顧立雄立法委員、尤美女立法委員共同呼籲政府應建立刑事判決確定後DNA鑑定聲請制度,讓DNA鑑定徹底發揮其伸張正義、平反冤獄之功能。